2026
09/16
17:0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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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相关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科 朱雅文
联系电话:0991-7916894
电子邮箱:sfcjscc@163.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附件:1.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