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15
17:2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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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持续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对照国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权下放工作安排,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主要在监管额度、监管银行的确定方面做了修订完善,起草形成了《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反馈至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邮箱:2110026335@qq.com)。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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