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08
11:51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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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第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明晰租赁管理职责,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10月16日前书面反馈至市住建局。
联系人:崔维东、时丽荣
联系电话:0991—3091665
电子邮件:527972841@qq.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4楼417办公室
附件:1.《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2:《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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