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12
16:14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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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09时50分,甘泉堡经开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停产的一间厂房发生屋面坍塌事故,坍塌面积3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90万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有关要求,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甘泉堡经开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10”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视频分析、询问谈话等方式,获取了建设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并依据检测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调查组的分析讨论查清了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明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甘泉堡经开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10”厂房坍塌是一起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坍塌事故。
甘泉堡经开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10”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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