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28
12:10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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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政策调整变化,我局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适用期已过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清理范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由我局起草(实施)或牵头起草(实施),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单独印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的现行有效政策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2026年7月,对我局单独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征求了局系统内部各起草科室、单位意见;对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或职责涉及其他单位的政策性文件,分别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初步清理结果。7月23日至8月3日,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核,于8月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9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该文件于2026年8月28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科 0991-46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