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28

12:10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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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政策调整变化,我局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适用期已过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清理范围

截至2026630日,由我局起草(实施)或牵头起草(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单独印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现行有效政策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20267,对我局单独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征求了局系统内部各起草科室、单位意见;对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或职责涉及其他单位的政策性文件,分别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初步清理结果723日至83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核,于8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9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该文件于2026828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科 0991-46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