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16898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牢牢把握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首要发布平台、权威宣传阵地的定位,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398条、各类政务信息1.6万余条,信息发布数量、质量持续提升。积极用好政务新媒体传播迅速、互动便捷的特点,通过“乌鲁木齐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60条,“乌鲁木齐政府网”微信发布信息99条,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规范提质,畅通互联网、信函、电子邮箱多渠道申请方式,严格落实“审查—受理—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2025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10件(其中已办结99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3件),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整理与归档,确保信息发布全程可控。坚持人工核查与技术监测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和安全排查,切实保障内容准确权威、页面运行正常、链接跳转有效,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持续高效、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网站页面布局与栏目架构,科学规范栏目设置,不断完善信息展示与服务功能,推进各类信息资源统筹归集、分类梳理与高效整合,提升信息管理效能。

(五)监督保障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邀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办公室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覆盖了47家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100余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紧盯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持续开展督办问效,针对整改工作缓慢的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导,确保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抓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测、专项检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网站公开质效。全年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5

7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5

45

43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541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27382

行政强制

2154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5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6

13

0

0

20

15

9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0

2

0

0

18

5

3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4

3

0

0

0

6

2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1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7

7

0

0

1

2

3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3

1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951

13

0

0

20

13

9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2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0

15

15

21

121

3

0

1

0

4

11

1

2

9

2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质效与群众需求不够匹配,虽然解读形式逐年丰富,但是仍有单位解读时习惯于复述文件原文,缺少对政策背景、惠民惠企举措、落地操作的具体阐释;二是少数单位对复杂申请、历史信息申请、关联多部门申请的研判能力不足,答复规范性、及时性、精准性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谋划、推动落实的力度有所欠缺

2026,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推行政策解读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模式,重点围绕政策文件的关键信息、执行标准、办理流程以及群众办事的常见难点,开展通俗化、多元化的解读,推动政策解读从“有”向“优”转变,打通政策红利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规范答复、风险防范的能力,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申请做好协调指导,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及时、准确、规范,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体系,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不仅关注“有没有公开”,更要考核“公开得对不对”,针对工作质效不高的单位,持续强化责任传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mq.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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