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4
19:26
来源: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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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乌鲁木齐市承接部门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行政检查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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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治区财政厅 |
对执行财政法规情况以及财政、财务管理事项的检查 |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与财政监督检查所 |
【规章】《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
1.检查要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
与财政厅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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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治区财政厅 |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与财政监督检查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
1. 检查要点。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会计核算符合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情况;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情况。 |
与财政厅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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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治区财政厅 |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与财政监督检查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1. 检查要点。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 |
与财政厅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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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治区财政厅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 |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
【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1.检查要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
与财政厅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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