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十四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城市供热是关系人民群众冷暖的民生工程,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三五”时期,乌鲁木齐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抓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不断加强和完善供热行业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绿色发展,加快供热行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资源整合,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持续实施供热民生工程建设,实现了供热行业运行安全、保障有力、服务优良、节能高效、绿色发展,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更好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保障城市供热安全运行,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2019年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由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承担《乌鲁木齐市 “十四五”供热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天山中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西部和东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壤,南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邻,东南部与吐鲁番市交界。乌鲁木齐市作为国家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核心城市,同昌吉州、吐鲁番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和塔城地区沙湾县共同打造乌鲁木齐都市圈,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乌鲁木齐现行政辖区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和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0年乌鲁木齐市常住人口405.44万人。
区域为温带大陆性气候,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提供乌鲁木齐市室外空气主要参数,乌鲁木齐最大冻土深度为1.39m,年极端最低气温为-32.8℃,冬季室外计算温度为-19.7℃,设计计算用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158天,平均温度≤+5℃期间内的平均温度-7.1℃,设计计算用日平均温度≤+8℃的天数180天,平均温度≤+8℃期间内的平均温度-5.4℃。
(一)煤炭资源情况
乌鲁木齐市地处准噶尔南缘储煤带中部,市辖区内煤炭资源储量达58亿吨以上,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硫磺沟、魏家泉、艾维尔沟、水磨沟、芦草沟等地。截至2020年12月,乌鲁木齐市共有7处煤矿,保有资源储量约13.08亿吨,核准年生产能力1275万吨/年,其中在产煤矿6处,核准生产能力1185万吨/年,长期停产煤矿1处,核准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20年全市煤炭实际产量747.76万吨,燃煤消费总量2262万吨。
(二)电力资源情况
截至 2020年,乌鲁木齐市总装机容量 735.64万千瓦,其中:
火电装机容量为442.4万千瓦(公用电厂4座,容量272万千瓦;自备电厂8座,容量170.4万千瓦),占总装机的60.14%;风电装机容量为284.5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38.68%;光伏装机容量为1万千瓦,占总装机的0.14%;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为7.6万千瓦,占总装机的1.03%。2020年发电量332.78亿千瓦时,用电总量374.29亿千瓦时。
(三)天然气资源情况
乌鲁木齐市天然气气源主要由西二线、西三线输送的中亚进口气,由新疆油田北疆环网输送的新疆油田气,由鄯乌线输送的吐哈油田气及由北疆联络线转输呼图壁储气库贮存气构成,资源纳入全国天然气资源总调度,从储量到输配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要。上游天然气资源分别通过分布在城市西北方向的王家沟2座门站,东北方向的3座门站,东南方向2座门站以及零散分布于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的5座门站进行接收,经城市输配系统供应下游各类用户。2020年全市天然气供应总量28.4亿方。
本次规划范围涵盖乌鲁木齐市行政辖区,包含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县)。其中:
中心城区包含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以下文本中各区分别简称天山区、沙区、高新区(新市区)、水区、米东区、经开区(头区))
远郊区(县)包含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本规划编制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2021-2025年供热行业发展,远期展望2035年。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说明(2020年12月29日)
《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2月08日发布)
《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2017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2006年11月,自治区政府令第142号)
《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2013年)
《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6〕161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电采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
办〔2018〕47号)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乌政通〔2018〕4号)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严寒(C)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XJJ/T063-201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技术规范》CJJ/T185-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XJJ034-2017
“十三五”期间,通过陆续完成和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期、二期范围内小燃煤供热设施的拆改迁并工作,乌鲁木齐市清洁能源供热覆盖区域从“十二五”末主城区向远郊区(县)逐年推进;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清洁能源发展利用的有关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电采暖建设,电采暖总供热能力达到1010万m2,较“十三五”初增加约880万m2。截至“十三五”期末,乌鲁木齐市清洁采暖总用热面积约2.12亿m2(较2015年末增加约3200万m2),其中燃气和热电联产互补供热面积约0.72亿m2,燃气和电互补供热面积约0.16亿m2,燃气、热电联产、电三能互补供热面积约0.12亿m2,单一能源(气/电)供热面积约1.12亿m2。2020年统计主要供热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热电联产供热3030.3万GJ;天然气消耗20.86亿m3;电消耗5.72亿千瓦时。各供热能源折算用能结构情况见下表:
表2.1 2020年度主要供热用能结构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GJ
名称 |
热电联产 |
燃气 |
电采暖 |
合计 |
使用量 |
3030.3 |
7074.5 |
205.9 |
10310.7 |
比例 |
29.40% |
68.60% |
2% |
100.00% |
“十三五”期间,在“十二五”推进节能建筑改造、供热设施计量改造等措施基础上,以推进锅炉房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应用为重点,在技术上进一步提升城市供热运行环节的节能效果;出台《乌鲁木齐市供热节能降耗奖励暂行办法》,从政策层面支持行业企业和个人提振节能管理主动性;为支持节能技术应用,政府给予供热单位78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带动企业投入约4.19亿元投入用于企业节能改造;以享受政府运行补贴供热单位为重点,持续推行供热耗能定额管理方式,指导企业结合所供辖区特点建立各自能耗定额管理体系,分析不同供热能源结构、不同规模下能源消耗特点,找出节能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
经过对“十三五”期间各采暖期平均89%以上供热面积单位能耗的折算分析,单位能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较“十二五”期末单位能耗下降约10.4%,供热节能效果较为明显。
表2.2 2016至2020年各采暖期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值
采暖期 |
2015/2016采暖期 |
2016/2017采暖期 |
2017/2018采暖期 |
2018/2019采暖期 |
2019/2020采暖期 |
单位面积能耗折算天然气耗量(m3/m2) |
14.23 |
13.92 |
13.09 |
12.72 |
12.6 |
单位面积能耗 (GJ/m2) |
0.48 |
0.47 |
0.44 |
0.43 |
0.43 |
“十三五”期间各供热单位供热设施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市15家供热单位新、扩建40座燃气锅炉房,新建燃气锅炉109台,新增燃气锅炉总功率1555.9MW。截至2020年底,我市建成燃气采暖锅炉总功率约1.7万MW。
表2.3“十三五”各区(县)新/扩建热源情况表
序号 |
区 域 |
供热单位数 |
新/扩建锅炉房座数 |
新增燃气锅炉功率 |
1 |
高新区(新市区) |
3 |
5 |
157.5 |
2 |
经开区(头区) |
2 |
9 |
733.5 |
3 |
米东区 |
2 |
3 |
41.3 |
4 |
沙区 |
1 |
1 |
42 |
5 |
水区 |
4 |
6 |
335.6 |
6 |
天山区 |
1 |
2 |
84 |
7 |
乌鲁木齐县 |
1 |
13 |
119 |
8 |
达坂城区 |
1 |
1 |
43 |
|
总计 |
15 |
40 |
1555.9 |
“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9.7亿元,新建一次管网150.1km,新建二次管网328.3km,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供热管网共计6654km。
“十三五”期间完成管网改造长度448km。
“十三五”期间“煤变气”工程重点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期、二期范围内小燃煤供热设施实施拆改迁并工作,共计投资约14.8亿元,完成62803台燃煤供热设施的拆除,新建35座724蒸吨燃气(电)锅炉房,分户燃气改造20550台,分户电采暖改造1528台,并网改造8644台,危房拆迁拆除及异地安置30003台,清理整治2078台;配套建设燃气管网1066余公里,建设电力线路120余km,新增配套变电器容量约4万千伏安,建设供热管网470余km。
2019-2020年共组织完成10767蒸吨燃气供热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燃气供热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6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每采暖期可减少燃气供热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约918吨。
为提高我市燃气锅炉热效率,节约能源,降低供热成本,同时减少冬季烟气水雾排放,“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改造,并于2018年完成所有具备改造条件锅炉房的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共计投资4.19亿元,对20家供热单位、41座锅炉房、115台5095蒸吨燃气锅炉实施了烟气余热回收改造,改造后锅炉排烟温度由110-160℃降至50℃以下,烟气中水蒸气冷凝率可达70%以上,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并通过烟气冷凝水回收产生积极的节能效果。
“十三五”期间我市启动城市智慧供热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旨在通过对行业基本信息,服务、安全、工程管理等数据信息的归集和应用,提升行业管理效能。截至2020年平台已基本实现原设计功能,后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成基础数据梳理及深入应用。
“十三五”期间,市热力集团、广汇热力、华源热力、和融热力等较大规模供热企业在供热服务、运行调控等方面增加资金、技术力量投入,加大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起各企业热网监控系统、服务微信公众号,助力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三五”时期,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总体部署,全力确保行业运行安全、保障有力、服务优良,为乌鲁木齐市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管理职能由建设系统划转至城市管理系统,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区级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建立多部门协调的能源供应、财政支持、规划统筹、建设衔接的横向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逐级分解的纵向监管协调体系。三是建立完善了气象为先导,水电气暖全天候配合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体系,提高了跨行业、跨部门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乌鲁木齐市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规范行业评价机制。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机制的效率和效力。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服务评价标准》,严格服务标准要求;依托12319城市管理热线,健全完善供热舆情分析、督办联动和研判通报等工作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三是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各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天然气短缺供热应急响应预案》;出台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报送和处置;建立了供热行业800兆数字集群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市级应急抢险队常态化分区域备勤,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全国首个市级智慧供热管理服务平台研发建设,搭建了覆盖全市的供热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监管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一是在安全监管方面,指导规模以上供热单位全面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开展安全检查1370余处(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00余项;组织开展市级应急演练、紧急拉动20余场,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制度。二是在市场监管方面,全面启动供热经营许可工作,指导各供热单位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要求规范运行、安全、服务管理;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通过 “一对一”指导监督、集中座谈培训和综合评价,促进区(县)管理部门工作能力和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服务民生方面,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活动,深入社区、小区入户走访测温12万户次,发放宣传材料、便民服务卡5万余份;组织供热企业完成了约115万㎡的老旧建筑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供热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乌鲁木齐市通过大力实施“煤改气”、“煤变气”工程,在城市燃煤禁燃区率先实现了以天然气供热为主的清洁能源全覆盖,同时对天然气单一能源的依赖程度也随之增加;同时除热电联产热网覆盖的天山区、沙区等局部区域实现供热主干网的联通外,其余规模以上供热单位的主干热网受地势、能力、资金等因素制约,尚处于独立运行状态。因此在上游天然气供应出现短缺的情况下,热网无法同热电联产或其他供热能源区域形成互补联动,对下游稳定供热的影响极为突出,对城市整体供热安全保障不利。
乌鲁木齐市现行热价体系仍然沿用2003年以燃煤为基础能源制定的每采暖期22元/㎡价格方案,一方面随着能源结构发生变化,能源购买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以及“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企业建设和维护成本增加,原价格体系与供热企业经营实际成本不相适应,不能体现“经营成本+合理收益”的价格制定原则。
我市农村地区尚存3.9万余台分散小燃煤供热设施,现状电力设施仅能满足区域生活用电需求,电网输配能力有限,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所需能源供应基础设施薄弱,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同时新能源价格偏高、供热价格不能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城市对风电、太阳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绿色能源的消纳利用有限,缺乏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供热能源体系的条件,供热能源结构多样化进程推进迟缓。
目前参与城市供热单位在供热经营、管理的专业水平方面呈现出发展极不平衡现象。规模以上企业专业水平较高,人员、资金、技术力量投入较多,抗风险能力较强;部分供热单位仅作为企、事业单位的后勤部门进行管理,投入的人力、资源相对较少,管理也较为松散,专业能力也较为欠缺;还有部分供热单位缺乏责任意识,运营资金保障不足,不能保障稳定运营,抗风险能力弱。上述现象不利于保障供热行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和运行,需要通过供热经营许可制度的实施,建立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将供热经营逐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现行《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于2013年修订印发,但随着供热能源结构的调整,人民群众对供热服务不断提出高质量、个性化的要求,行业发展需要推进规范化进程,市场机制需要切实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原有条例已不符合时代发展需要,亟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十四五”供热发展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实现城市供热总体安全运行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逐步建成供热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供热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打造高效服务品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三是坚持市场培育,逐步实现资源整合,推进行业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四是坚持协调发展,提高行业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五是坚持创新驱动,引导节能技术进步,提高供热能源利用效率,为把乌鲁木齐市建成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首善之地作出应有贡献。
二、 “十四五”供热发展规划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破
以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保障供应、市场整合、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发展方向,切实做好供热能源结构优化、供热生产提质降耗、供热服务保障民生、供热市场专业有序、供热生产达标安全等方面工作,为城市运行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供热保障。
(二)夯实安全基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供热行业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工作,切实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形成预防、排查、整改、达标的有序安全生产模式。
(三)坚持稳中求进
在充分保障现状供热安全稳定和更新改造的同时,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以新能源消纳为契机,发力助推新区建设和城市发展。
(四)推进低碳供热
逐步有序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供热能源体系,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高效节能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
风电采暖、太阳能采暖、生物质采暖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
(五)市场有序整合
以供热经营许可为抓手,实施高标准供热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供热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依法监管、专业运营、公平竞争的供热市场。
(六)加快数字供热
以数字化助推供热发展和行业管理水平,深入整合现有供热计量设备设施和数据系统,提高供热生产效率和供热数据可视化管理。
预计十四五末新增清洁用热面积约5500万㎡,供暖总负荷约11814MW。
“十四五”末民用建筑单位面积耗热量不高于0.45GJ。
城市供热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供热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全覆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供热系统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供热故障发生率、事故影响程度进一步降低。
(一)持续推进供热经营许可工作,加强供热经营许可审批管理,规范供热市场,强化引入、退出机制,确保我市供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供热企业三级管理体系和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各层级作用。
(三)完善供热舆情处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供热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力争实现热用户投诉处理办结率达100%,及时率和满意率达98%。
(一)以深化调整供热能源结构,提高供热多能互补为导向,支持工业余热大温差长输供热等智慧供热项目建设。
(二)开展风电、太阳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绿色能源供热方式试点。
(三)统筹农村地区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踏实有序的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热。
表3.2.1“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的主要指标
规 划 发 展 内 容 |
单 位 |
2025年目标 |
备注 |
发展目标 |
|
||
新增清洁采暖用热面积 |
万㎡ |
5500 |
预期性 |
城市清洁采暖用热 总面积 |
亿㎡ |
2.67 |
预期性 |
民用建筑单位面积 耗热量 |
GJ |
≦0.45 |
预期性 |
管理目标 |
|
||
供热系统设备完好率 |
% |
98 |
|
热用户投诉处理办结率 |
% |
100 |
|
及时率和满意率 |
% |
98 |
|
信息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智慧供热管理系统普及,安全保障能力、服务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企业健康发展,百姓获得更多实惠,行业法治进程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到,截至“十三五”末全市燃气、电采暖锅炉及热电联产供热总功率约2.022万MW。其中:按类型划分热电联产最大可实现供热约0.26万MW;电采暖锅炉装机总功率0.062万MW;燃气采暖锅炉总功率1.7万MW。按区域划分中心城区供热设施配置总功率1.995万MW;远郊区(县)配置总功率0.027万MW。
除热电、燃气、电等主要清洁能源供暖形式外,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供暖形式在乌鲁木齐市都有
零星分布和试点。同时热电、燃气、电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互补,
燃气和热电联产互补供热区域主要分为城市东南部区域和城市东北部两个片区,其中城市东/南部区域燃气采暖锅炉总功率同热电联产供热功率比值为2.2:1;城市东/北部区域比值为3.1: 1。燃气和电互补供热区域较为分散,气电互补区域燃气采暖功率同电采暖功率比值从0.9至17.5不等,综合比值约6: 1。
从上述现状清洁能源采暖设施配置数据及配置情况,对照“十四五”末城市供热总负荷预测,结合“十三五”城市供热在设施建设和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分析,“十四五”供热建设发展主要方向归纳为:
一是中心城区已建成区域清洁能源采暖设施配置能力充分,“十四五”时期应以整合供热资源、优化管网、加强“多源互补”、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延伸供热区域为发展的重点。
二是中心城区在建或未建区域清洁能源采暖设施配置较为薄弱,“十四五”时期应以加强供热资源配置,注重同已建成区供热设施的衔接为发展的重点。
三是远郊区(县)清洁能源的资源丰富,用户群体较为分散,适于小型集约化清洁供暖方式的应用,“十四五”时期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清洁能源供暖的替代、应用和试点工作。
四是在具备能源供给条件和建设条件情况下,“十四五”时期鼓励和支持发展多能互补供热形式,促进区域间供热主干网的联通,提高供热稳定保障性;推广地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分散供热模式,持续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推进“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是开展大温差输送技术的应用研究,充分回收利用电厂余热,提升城市管网输送能力;鼓励大型热电厂应用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技术,提升供热能力,通过物联网、大数据、通讯等信息技术应用,同燃气、电等主力供热能源一起构建有效的能源保障体系。
根据乌鲁木齐市“一带一路”倡议、中心城区“八大片区”相关规划以及农村地区分散小燃煤锅炉拆改方案等“十四五”时期城市社会、经济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预测“十四五”时期中心城区中天山区、沙区、水区、经开区(头区)新增供热面积将有所放缓,米东区、经开区(头区)、高新区(新市区)随着农村分散小燃煤锅炉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水龙湾、陆港、临空、恒大、两河、纺服等片区建设,清洁供热面积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远郊区(县)在“十四五”期间随着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应用推广以及电厂余热应用,清洁供暖面积将会有所增加。
根据相关区域控制性详规,在征询各区(县)政府和相关供热经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时期清洁能源供暖面积增加情况,对2025年乌鲁木齐市全市清洁能源新增用热面积按照5500万m²估算,其中中心城区按照24.4%增长比率进行估算;远郊区(县)由于清洁供暖基数较低,“十四五”期间考虑清洁能源在区域发展空间,预留约1倍的增长空间。“十四五”期末,全市清洁供暖总面积预计将达到2.67亿m²。
中心城区及远郊区(县)新增清洁供暖用热面积估算见下表:
表4.1.1 新增清洁供暖用热面积估算表
分区名称 |
居住建筑(万m2) |
公共建筑(万m2) |
其他建筑(万m2) |
总建筑面积(万m2) |
中心城区 |
2171 |
2415 |
542 |
5128 |
远郊区(县) |
130 |
220 |
22 |
372 |
合 计 |
2301 |
2635 |
564 |
5500 |
比 例 |
42% |
48% |
10% |
100% |
(一) 规划热指标的确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令第194号),规划期内新建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均为节能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指标参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等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进行测算。
本规划新增清洁供暖设计热指标根据乌鲁木齐市气候条件、建筑围护结构特征及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标准、规范,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综合确定。
新增清洁供暖面积规划热指标见下表:
表4.1.2 中心城区规划热指标
类别 |
规划热指标(W/m2) |
公建类建筑 |
45 |
居住类建筑 |
35 |
其他建筑 |
53 |
表4.1.3 远郊区(县)规划热指标
类别 |
规划热指标(W/m2) |
公建类建筑 |
50 |
居住类建筑 |
40 |
其他建筑 |
53 |
根据“十三五”已发展各类既有清洁供暖建筑面积比例,以及各类建筑节能情况,综合热指标确定为44.84W/m2。
(二) 城市规划清洁供暖总热负荷的确定
根据现状供热面积和规划各类新发展清洁供暖面积,以及相应的热指标进行测算:规划至2025年,乌鲁木齐市总热负荷约11814MW,其中中心城区热负荷约11391MW,远郊区县约423MW。
乌鲁木齐采暖期平均温度≤+8℃的天数为180天,室外平均计算温度为-5.4℃,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为-19.7℃,采暖室内计算温度为20℃。通过以下公式进行供热量计算:
式中: |
— |
年供热量; |
|
— |
最大小时热负荷; |
|
— |
系数,取0.70; |
|
— |
采暖修正系数,取0.96; |
|
— |
采暖天数。 |
表4.1.4 不同室外温度的延续时间、供热量表
室外温度Tw(℃) |
温度低于Tw的延续时间(天) |
温度等于Tw的时间(小时) |
热负荷(MW) |
供热量(GJ) |
-20 |
5.00 |
120 |
11814.23 |
5103749 |
-19 |
8.77 |
90 |
11605.92 |
3777021 |
-18 |
14.51 |
138 |
11308.33 |
5610211 |
-17 |
20.41 |
142 |
11010.75 |
5614080 |
-16 |
26.41 |
144 |
10713.16 |
5553465 |
-15 |
32.48 |
146 |
10415.57 |
5464042 |
-14 |
38.61 |
147 |
10117.98 |
5357807 |
-13 |
44.79 |
148 |
9820.40 |
5240390 |
-12 |
51.00 |
149 |
9522.81 |
5114914 |
-11 |
57.26 |
150 |
9225.22 |
4983310 |
-10 |
63.54 |
151 |
8927.63 |
4846859 |
-9 |
69.85 |
151 |
8630.04 |
4706457 |
-8 |
76.19 |
152 |
8332.46 |
4562761 |
-7 |
82.55 |
153 |
8034.87 |
4416264 |
-6 |
88.93 |
153 |
7737.28 |
4267350 |
-5 |
95.34 |
154 |
7439.69 |
4116322 |
-4 |
101.76 |
154 |
7142.11 |
3963425 |
-3 |
108.20 |
155 |
6844.52 |
3808860 |
-2 |
114.66 |
155 |
6546.93 |
3652795 |
-1 |
121.13 |
155 |
6249.34 |
3495370 |
0 |
127.62 |
156 |
5951.75 |
3336704 |
1 |
134.12 |
156 |
5654.17 |
3176900 |
2 |
140.64 |
156 |
5356.58 |
3016048 |
3 |
147.17 |
157 |
5058.99 |
2854226 |
4 |
153.71 |
157 |
4761.40 |
2691500 |
5 |
160.27 |
157 |
4463.82 |
2527933 |
6 |
166.83 |
158 |
4166.23 |
2363577 |
7 |
173.41 |
158 |
3868.64 |
2198480 |
8 |
180.00 |
158 |
3571.05 |
2032686 |
合计 |
|
4320 |
|
117853505 |
通过上表计算,“十四五”期末全市采暖期计算总供热量约为11785万GJ。
(一) 供热用能分析
根据前述预测,“十四五”期末,乌鲁木齐市清洁采暖总用热面积约2.67亿m2,供暖总热负荷约11814MW,采暖期计算总供热量约11785万GJ。其中,中心城区清洁采暖总用热面积约2.58亿m2,供暖总热负荷约11391MW,采暖期计算总供热量约11348万GJ;远郊区(县)清洁采暖总用热面积约0.09亿m2,采暖期计算总热负荷约423MW,供暖总供热量约437万GJ。
(二) 供热资源供给情况
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供热资源主要来源于工业余热利用、热电联产、天然气采暖、电采暖及其他清洁能源采暖等。
工业余热主要来自甘泉堡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新特能源、兖矿新疆煤化工、新疆众和、国能化工等工业企业提供余热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表4.1.5 工业余热资源明细表
序 号 |
工业企业 名 称 |
装机容量 |
废热量 (MW) |
冬季废热资源描述 |
1 |
新特能源 |
锅炉2*1176t/h 发电2*350MW |
1727 |
烟气废热265MW; 空冷岛热813MW; 生产循环水废热533MW; 电厂冷却水116MW。 |
2 |
兖矿新疆煤化工 |
锅炉3*220t/h |
850 |
烟气废热量20MW; 工艺循环冷却水681MW; 汽化炉黑水147MW; 造粒塔2MW。 |
3 |
新疆众和* |
锅炉2*530t/h 发电2*150MW |
524 |
烟气废热量137MW; 空冷岛热量162MW; 工艺循环冷却水225MW。 |
4 |
国能化工 |
4*480t/h+2*60MW+2*20MW |
2340 |
烟气废热量120MW; 空冷岛热量780MW; 汽化炉黑水280MW; 工艺循环冷却水1040MW; 工艺凝液120MW。 |
合 计 |
|
5460 |
|
分散的工业余热通过集热总站进行收集,再经长输供热管线输送至区域配热首站,由区域配热首站向区域换热站进行配热置换后,输送至各用热终端。工业余热供热已列入“十四五”期间城市供热重大工程项目。
热电联产供热主要由四家公用电厂提供,四家公用电厂总设计功率2720MW,已实现最大供热功率2320MW,2020-2021年采暖季热电联产供热量约3030万GJ。供热资源情况如下:
表4.1.6 公用电厂供热资源明细表
单位:MW
|
现状装机 |
总功率 |
最大可实现 供热功率 |
已实现最大 供热功率 |
华电新疆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乌热电) |
2×330MW |
660 |
700 |
620 |
华电新疆公司红雁池发电公司(红一电) |
2×330MW |
660 |
700 |
550 |
华电新疆分公司红雁池发电分公司(红二电) |
4×200MW |
800 |
754 |
750 |
华电新疆公司米东热电厂 |
2×300MW |
600 |
490 |
400 |
合计 |
|
2720 |
2644 |
2320 |
天然气气源来自由西二线、西三线输送的中亚进口气、新疆油田北疆环网输送的新疆油田气、鄯乌线输送的吐哈油田气及北疆联络线转输呼图壁储气库贮存气,上述气源通过城市门站接收,经城市输配系统供应下游采暖锅炉、壁挂炉等用户,目前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至全市所有区(县)。“十三五”期间年均城市天然气总供应量30.2亿m3,其中采暖用天然气约20.8亿m3。城市门站接收能力约221万m3/h,接收能力充分。
电采暖锅炉“十三五”期间总装机功率约620MW,虽然政策要求新建建筑优先采用电采暖供热,但电采暖的应用推广受建设、运行成本以及电网设施配套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力较弱。
其他清洁能源供应形式包括光伏、生物质能以及空气源或地热源热泵等,受适应性条件影响,较适用于远郊区(县)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等设施不易覆盖区域的供热能源替代。
(三) 城市供热资源需求分析
结合供热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发展方向,“十四五”期间城市供热
资源分析按照以下两种方案拟定:
方案一:天然气供热需求保持21亿m3,米东热电厂及部分乌热电厂供热区域由工业余热替代,热电联产供热量按2000万GJ估算,电采暖供热量按增长25%估算,其他清洁能源供热量按照100万m2规划发展面积估算,供热量约45万GJ,工业余热供热量根据“十四五”末供热总用能预测值及上述数据反算。对“十四五”各供热资源结构预测情况见下表:
表4.1.7 “十四五”主要供热资源结构分析表
|
中心城区 |
远郊区县 |
合 计 |
比例 |
总供热需求量(万GJ) |
11348 |
437 |
11785 |
|
工业余热供热量(万GJ) |
2438 |
79 |
2517 |
21.4% |
热电联产供热量(万GJ) |
2000 |
/ |
2000 |
17.0% |
电采暖供热量(万GJ) |
253 |
|
253 |
2.1% |
天然气供热量(万GJ) |
6637 |
333 |
6970 |
59.1% |
其他清洁能源供热量(万GJ) |
20 |
25 |
45 |
0.38% |
天然气供热需求量(亿m³) |
21 |
|
方案二:工业余热供热量按照实现设计供热能力50%估算,米东热电厂及部分乌热电厂供热区域由工业余热替代,热电联产供热量按2000万GJ估算,电采暖供热量按增长25%估算,其他清洁能源供热量按照100万㎡规划发展面积估算,供热量约45万GJ,天然气供热量根据“十四五”末供热总用能预测值及上述数据反算。对“十四五”各供热资源结构预测情况见下表:
表4.1.8 “十四五”主要供热资源结构分析表
|
中心城区 |
远郊区县 |
合 计 |
比例 |
总供热需求量(万GJ) |
11348 |
437 |
11785 |
|
工业余热供热量(万GJ) |
4010 |
79 |
4089 |
34.7% |
热电联产供热量(万GJ) |
2000 |
/ |
2000 |
17.0% |
电采暖供热量(万GJ) |
253 |
|
253 |
2.1% |
天然气供热量(万GJ) |
5065 |
333 |
5398 |
45.8% |
其他清洁能源供热量(万GJ) |
20 |
25 |
45 |
0.38% |
天然气供热需求量(亿m³) |
16.3 |
|
1. 现状供热方式
中心城区已建成区域现状清洁供暖方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以热电联产与燃气供热互补联通区域为主,该部分区域集中连片分布在天山区、沙区、水区以及米东区,供热面积约0.84亿㎡,占中心城区清洁能源供暖总面积的40.6%;热电联产装机总功率同燃气供暖锅炉总功率比值约1:2.4,其中城市东/南部区域燃气采暖锅炉总功率同热电联产供热功率比值为1:2.2;城市东/北部区域比值为1:3.1 。
二是以燃气壁挂炉或单一燃气/电锅炉供热为主,该部分以散点方式分布在中心城区各个区域,供热面积约1.077亿㎡,占中心城区清洁能源供暖总面积的52.1%。
三是以燃气供热与电互补联通区域为主,该部分区域分散连片分布在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区)、水区以及沙区,供热面积约0.15亿㎡,占中心城区清洁能源供暖总面积的7.3%;燃气和电互补供热区域较为分散,气电互补区域燃气采暖功率同电采暖功率比值约7.7:1。
2. “十四五”各部分供热规划方案
(1)热电联产与燃气供热互补联通区域
该区域热电联产热源包括:华电新疆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乌热电)、华电新疆分公司红雁池发电分公司(红二电)、华电新疆公司红雁池发电公司(红一电)和华电新疆公司米东热电厂四家公用电厂。其中乌热电、红二电、红一电通过下游供热企业转供方式主要供应天山区、沙区、水区等部分区域;米东热电厂通过下游供热企业转供方式主要供应米东区及高新区(新市区)城北部分区域。
该区域具备同热电联通的燃气供热锅炉热源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热公司、万嘉热力、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五公司以及通过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主干网转供商业厅西河坝/和田街热力站、于田街供热站、蓝珠热力站等分散锅炉房,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米泉分公司、新疆丽谯热力有限公司和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十四五”期间乌热电、红二电拟计划通过供热机组改造,新增供热能力约459.5MW;米东热电厂拟通过供热机组改造,新增供热能力约420MW;同时水区、米东区热电联产/燃气供热锅炉互补区域供热主干网拟进行联通。此后,中心城区南/东/北部热电联产同燃气供热锅炉互补替代性将会大大增强,区域热电联产装机总功率同燃气供暖锅炉总功率比值预计可从1:2.4增至1:1.8。
随着工业余热大温差长输供热工程实施,米东、高新区(新市区)和水区北部原热电联产同燃气供热互补联通区域,需要实现一定程度的置换和替代。
因此,该部分区域的供热发展根据工业余热大温差长输供热能力的实现程度,稳步推进置换替代工作为主,此前,增强热电同燃气供热互补性提高区域供热保障能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供热资源及供热管网条件,适度扩大该部分供热面积。
(2) 燃气壁挂炉或单一燃气/电锅炉供热区域
该部分区域燃气壁挂炉用户约24.4万户,单一燃气/电供热热源数量近千座,供热规模大小不一,供热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十四五”期间,经开区(头区)、沙区、高新区(新市区)等区域供热规模较大的供热企业都有一定程度的燃气供热锅炉增容改造计划,预计新增分散燃气供热锅炉功率约0.1万MW;同时随着供热市场整合的趋势,部分分散小燃气供热锅炉热源将被较有实力的供热企业接收、整合、改造。
在2018年《乌鲁木齐市电采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电采暖推进政策不变,以及国家、自治区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热泵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背景下,燃气壁挂炉将不作为重点推广应用供热方式,电供热锅炉、光伏、热泵等供热方式在该部分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新建项目上会得到支持。
因此,该部分区域的供热发展以适时推进分散供热企业整合,提高既有热源保障水平,鼓励发展新型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为重点。
(3)燃气与电供热互补联通区域
该部分区域热源数量较少,电替代燃气能力较弱。根据前期调研,十四五期间,新的“气电互补”热源项目建设规模有限,既有气电互补区域新增电采暖能力增容动力不足。
因此,该部分区域的供热发展,在电采暖鼓励政策或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之前,将以保持现状基础上适度发展为主;在相关政策和机制建立后,以增强气电互补性,提高区域供热稳定保障为主要内容。
该部分区域以“八大片区”为重点,兼顾中心城区尚在发展过
程中的乡村地区。
1. “八大片区”供热发展规划方案
“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将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空经济区、河马泉新区、两河片区、会展片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恒大片区、水龙湾两岸片区等“八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新区建设,着力打造绿色智慧、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区,为城市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活力。
根据“八大片区”区划、地理位置以及建设情况,结合供热发展条件和政策,分别确定各片区供热发展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
区划: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
区域范围:以西站国际口岸贸易区、北站商贸物流集聚区和三坪综合保税服务区为主要区域,在机场核心区同临空区存在重合。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白鸟湖临港工业产业园,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国际和国内仓储区、国内快件区,跨境电商区、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多式联运集货区等。
区域供热现状:现有用热方式主要以分散小型天然气供暖设施为主。
区域供热规划:依托兵团第十二师五一新区的供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使用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根据接入条件,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2)临空经济区
区划: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
区域范围:西至兵团界限-乌奎高速路,南至迎宾路,东至河滩路,北至乌将铁路、S114、纬三路。在机场核心区同陆港区存在重合。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东进场高架道路工程、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乌鲁木齐航空生产运行基地等。
区域供热现状:现有用热方式主要以分散小型天然气供暖设施为主。
区域供热规划:根据《乌鲁木齐临空经济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概念性城市设计》,结合机场改扩建工程,该片区拟使用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根据接入条件,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3)河马泉新区
区划:乌鲁木齐水磨沟区
区域范围:位于乌鲁木齐市东部,西起东二环路,东至大学北路,北接龙瑞街,南至观园路。
区域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包括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和第十三中学校区建设、新疆大学新校区建设、新疆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等。
区域供热现状:该区域从2018年启动建设,截至2020年该区域新建片区主要采用电采暖锅炉方式供热,原建成片区主要采用燃气供热方式。
区域供热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市东部片区控规提升及河马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规划发展以民用建筑为主,新建成区“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以气电互补锅炉为主,辅助利用小型集中式电采暖、分散电采暖方式,因地制宜运用热泵+可再生能源为补充。
(4)两河片区
区划: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
区域范围:东至西山工业园西边界,西至省道104,北以西山山脉为界,南至省道101。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两河片区园区开发(一期)、高端制造科技产业园、京东亚洲一号乌鲁木齐经开物流园等
区域供热现状:规划区域以分散供热为主。
区域供热规划:结合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片区)天然气配套工程和两河片区供热工程建设,使用气、电锅炉集中供热。
(5)会展片区
区划:乌鲁木齐米东区、水磨沟区
区域范围:东起规划八道湾路,西至河滩路,南起六道湾路,北至喀什东路。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乌鲁木齐文化公园建设、乌鲁木齐会展吾悦广场等。
区域供热现状:依托乌热电以热电联产为主,燃气供热为重要补充。
区域供热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国际会展中心片区控规及城市设计提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片区依托乌鲁木齐热电厂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使用热电联产供热。后期,根据置换替代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6)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
区划: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区域范围:北临乌昌大道,西临吐乌大-乌奎高速公路联络线,东至北站,南到北站路,乌奎高速东西向穿越该区域。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乌鲁木齐纺织纤维纱线产业园区、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商贸中心智能公共停车场、乌鲁木齐市豫宾路市政工程等。
区域供热现状: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纺服中心已建锅炉房,现有装机规模2*56MW,用热建筑约20万㎡。
区域供热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国际物流枢纽基地(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规划发展以民用建筑为主,根据目前电采暖利用政策,结合区域天然气管网现状及配套规划建设情况,该区域“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以分散电采暖和燃气采暖为主。后期,根据置换替代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7)恒大片区
区划: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米东区部分区域
区域供热现状:规划区域以分散供热为主,部分区域接入新疆和融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区域。
区域重点项目:包括恒大康养城、文化旅游城、自治区儿童医院等。
区域供热现状:以燃气集中锅炉房和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其余为分散燃气壁挂炉供热。
区域供热规划:结合城市建设,使用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后期,根据置换替代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8)水龙湾两岸片区
区划: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米东区
区域范围:水磨沟区会展片区至米东区老龙河两岸狭长地段。
区域重点项目:约13条规划主干道建设。
区域供热现状:以燃气集中锅炉房供热为主,其余为分散燃气壁挂炉供热。
区域供热规划:结合城市建设,使用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后期,根据置换替代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接入工业余热供热。
2. 其他发展区域供热规划方案
其他发展区域主要包括两大区域:一是经开区(头区)八钢片区、一号台地等区域。上述区域现状都有燃气管网覆盖,目前供热方式以燃气集中供暖锅炉为主。“十四五”时期,可根据地质勘查以及地热、污水源等新能源资源条件,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结合太阳能、电辅助装置等供热技术。二是燃煤禁燃区二期内原分散燃煤小锅炉用户的改造。“十四五”时期,根据改造区域内资源配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煤改电”、“煤改气”、热泵等方式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实施,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
达坂城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区境西临乌鲁木齐县,东南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交界,北接米东区和昌吉州阜康市、吉木萨尔县。现状清洁用暖面积约100万㎡,供热方式包括燃气供热锅炉、电采暖锅炉和燃气壁挂炉等,其中燃气供热锅炉同电采暖锅炉能够实现互补,气电功率比值接近1:1。根据规划调研情况,结合达坂城区清洁能源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中心城镇规划供热方式主要以气电互补为主,同时根据天然气、电力输配供应条件,结合用户需求,发展单一燃气/电采暖锅炉、
燃气壁挂炉;其他区域结合当地供热能源条件,鼓励和支持光伏、热泵以及生物质能供暖技术的试点应用。
乌鲁木齐县位于乌鲁木齐市南郊,东起喀拉塔格山前以大河沿为界与吐鲁番市接壤,南隔天山吐格塔格山与托克逊、和静两县毗邻,西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相邻,区域面积广阔。“十三五”末,区域管道天然气已覆盖县域托里乡、水西沟、板房沟、永丰乡等人口较为集中区域,乡镇供暖以燃气集中供暖锅炉为主,现状清洁用暖面积约385万㎡。根据规划调研情况,该地区风电资源以及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十四五”期间在以天然气及电采暖为主,太阳能供热为辅的基础上,在农村地区逐步试点推广分散式生物质能采暖。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部与昌吉州接壤,东接准东石油基地,南临小黄山铁路和216国道,西接乌鲁木齐米东区,北至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102团。现状清洁用暖面积约52万㎡,供热方式包括燃气壁挂炉、电采暖锅炉和污水源热泵等。根据规划调研情况,“十四五”期间,区域规划供热方式主要利用园区现有工业企业生产余热作为主热源供热,天然气作为重要供热能源补充,满足区域新发展供热负荷需求。
乌鲁木齐热电厂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配套热网工程:结合乌鲁木齐热电厂实施凝抽背技术改造后新增的320MW供热能力,本项目配套建设供热设施,包括新建隔压站1座,配套建设换热站及一次供热管网,总计划投资43452万元,建设期至2023年。
纺服商贸中心供热工程:该项目为“气电互补”项目,拟在国际纺织品中心建设一座4*32MW电锅炉和一座4*58MW燃气锅炉,同时配套辅机设备、管网、换热站建设,总计划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至2025年。
河马泉片区“气电互补”燃气调峰热源扩建项目: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其观园路燃气锅炉房预留的扩建端进行扩建,新安装1台70MW、2台116MW燃气锅炉,同时配套锅炉房扩建端的土建、锅炉配套附属设备、余热回收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及燃气设备的建设,总投资9000万,建设周期至2022年。
河马泉片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配合观园路片区发展的用热建筑,建设21.1公里供热管网,总投资18425万元,建设周期至2023年。
乌鲁木齐市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煤改电”工程:2021-2023年对禁燃区二期范围内约3.9万户小燃煤供热设施因地制宜,采用天然气、电等多能源方式实施拆改,总投资23.5亿元。
甘泉堡南区多能互补及工业废热回收利用供暖项目:以甘泉堡新疆众合热电公司提供余热为主力热源,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为备用热源,配套建设泵站、换热站、供热管线等供热设施。拟建管线29公里单程,热泵站1座,换热站30座,建设周期2021年8月至2026年9月,计划投资26822.3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653.35万元,国内贷款21169万元。
达坂城多能互补应急保障项目:拟在新疆华源天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原有集中供热锅炉房预留扩建端内新增1台70MW(100T)的超低氮燃气热水锅炉,同时配套锅炉房扩建端的土建、燃气配套设备,2021年完成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供热改造项目:拟在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首站建设四台热网加热器、四台电动热网循环水泵、疏水管道若干及水电路管网等附属设施,计划投资6800万元,建设周期至2022年。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该项目拟计划对121公里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建设周期2021-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25110万元。
室内供热系统分户改造项目:该项目拟计划对94万平方米室内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建设周期2021-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3743万元。
乌鲁木齐市清洁供热智慧项目:有效回收利用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工业余热,建设清洁智慧热源总厂、供热长输管网及首站、城市供热消纳管网等设施,提高供热保障能力,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助力城市“双碳”双控目标的实现。其中建设清洁智慧热源总厂1座,设计供热总负荷5730MW,供热首站2座,建设供热长输管网约40.9km(单程),城市供热消纳管网96.3km(单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62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同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周期2022年至2024年。
该项目可实现供暖面积约1.5亿㎡,其中东线覆盖米东区、水区,可供暖面积约6000万㎡;西线覆盖城北区域,可供暖面积约9000万㎡。
国际陆港区10号热源工程:拟在国际陆港区金升一路、金升二路交汇处建设一座3*70MW燃气锅炉及1*8MW电锅炉,配套建设热源附属设施等,预计投资9000万元,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
两河片区供热工程:为保障两河片区内新入住企业和居民冬季供热,片区拟采用“气电互补”供热模式,建设内容为3*70MW燃气锅炉和1*8MW电锅炉及热源附属配套设施,预计投资9000万元年,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
水龙湾两岸片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配合水龙湾两岸片区用热建筑发展,新建管网48507米(沟长),配套换热站168座,预计投资56080万元,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
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新市区城北新区纬三路热力管网工程:配合周边发展的用热建筑新建9.5公里一次供热管网,预计投资13115万元,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等工作要求,根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结合“十四五”期间在供热能源供应方面,要实现供热系统整体优化、多种能源互补、可再生能源补充的供应需求,乌鲁木齐市计划引导供热行业组织实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开展余热大温差长距离供热技术的研究应用
深入研究长距离大温差供热技术在乌鲁木齐市的推广应用。研究以工业余废热作为热源,以改造后现状大型燃气锅炉房为能源站,通过热源长距离供热输配技术,发挥能源站调峰和降温的作用,将原分散燃气锅炉并入城市集中热网,满足城区的新增供热需求,在乌鲁木齐市实施的可行性和实践条件。
(二)做好《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根据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发生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供热生活品质更高追求的愿望、供热市场规范整合的需求等情况,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中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三)做好供热成本监审和供热价格研究工作
以供热成本监审为抓手和突破,研究和推动供热价格与能源价格联动、供热价格与权属责任统一、供热价格与供热需求相吻合的热价机制。
(四)推行供热经营许可制度,整合供热经营市场
全面推行供热经营许可制度,完善供热行业准入、退出机制,逐步整合管理不规范、人员不足、资金短缺、技术力量弱、抗风险能力低的供热单位;市场引导培育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的大规模供热单位,建设高标准的供热市场体系。
(一)积极改造、升级现有的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
深入研究和分析通过汽轮机乏汽废热回收、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等技术,在不新增燃煤的基础上,最大可能的提高现有的热电联产系统供热能力;同时,对红一电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的燃气供热锅炉房进行补强升级。
(二)开展城市供热管网普查、更新、改造工作
开展地下供热管网普查工作,了解地下供热管网运行状况,摸排存在安全隐患,形成地下供热管网数字化信息,纳入乌鲁木齐市统一的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系统。同时,结合地下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评价体系创建工作,做好地下供热管网的检修维护改造工作,对超期服役、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热管网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降低采暖期期间供热管网故障率,并提升改造片区供热质量。
(三)推进河马泉片区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工作
为提高河马泉及周边片区供热稳定性,满足河马泉片区供热需求,实现区域多能互补清洁供热,加快该片区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
(四)实施达坂城多能互补应急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达坂城多能互补应急保障项目,完善达坂城区的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平衡锅炉房内气、电锅炉的配置比例,使气、电锅炉系统更加均衡,提高大型集中供热系统的安全性。同时,满足达坂城区今后规划发展建设的供热需求,进一步保障达坂城区居民冬季供暖安全平稳。
(五)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煤变气”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对乌鲁木齐市提出的“六句话”工作要求,坚持稳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踏实有序的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热。配合发改部门、供电公司加强农村地区配套电力基础设施的补强建设工作,组织各区(县)试点推广和应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户采暖,扎实做好乌鲁木齐市清洁能源采暖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工作。
以供热龙头企业为试点和引领,按照《自治区智慧供热建设技术导则》为依据和基础,推进供热企业智能供热系统、环保监控系统、安全保障系统、供热服务系统、企业管理系统建设,并根据数据交互和共享条件成熟情况,推进企业监管、服务、能耗、热源调度等信息的融合,同政府级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联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加强供热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紧跟国家标准规范更新和指引,推动市级地方试行标准的完善、升级。以供热行业全面推行供热经营许可制度为契机和抓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全类型和各个规模供热企业的覆盖。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化、显性化,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切实提高供热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统筹调控能力,在组织管理、政策、资金、社会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有效发挥“十四五”供热规划优化资源配置,统一社会力量,指导和引领供热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坚持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的供热安全、供热质量、供热保障负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市属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目标管理,与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并以目标管理标准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与考核。
供热行业的建设、生产、经营、安全、保障等工作涉及发改、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建设、城管、工信、安监、属地等多个部门,要进一步贯彻统筹协调的原则,加强供热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充分建立部门、属地的联动机制,确保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则,共同做好供热行业的发展保障工作。
供热行业的市场主体是各供热企业。通过政府监管引导,充分落实压实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供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生产投入、建设投入、改造投入、服务投入,全力保障城市供热安全稳定和有序发展。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全行业全面实施供热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统一的供热市场准入制度,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推进供热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对供热企业保障服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服务品牌,提升市民群众对全市供热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进一步加强各级供热行业服务管理部门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提高供热服务管理部门的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通过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锻造出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高标、服务群众热情的供热铁军。
充分利用好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强供热行业的发展建设和安全保障。
规范和加强新建项目配套庭院供热设施质量监管。将新建项目配套供热设施设计、建设、验收的全过程纳入项目建设总体监管范围,明确外部监管责任和监督、检验程序,落实供热企业参与配套供热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全过程。
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供热行业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扎实推进“三年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建立更高水平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长效机制建设。
深化供热行业能源结构调整,降低供热能耗水平,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密不可分,包括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及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结合老城区改造、自建房功能提升等工作,切实推进和落实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设管理部门应严把设计、建材质量关,确保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出台和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收入水平、供热市场实际情况,由发改部门研究出台符合我市能源资源供给和热力市场消费能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指导意见,明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同时,配套出台能源供给建设、能源价格、供热设施建设、供热价格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根据《自治区城镇供热及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在乌鲁木齐供热项目建设中,注重同相关地方节能降氮技术标准相结合,各供热企业和业主单位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工艺与技术,完善城镇供热和清洁供暖设施建设。
附表 “十四五”期间供热行业重点建设工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估算总投资(万元)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建设单位 |
备注 |
八大片区供热配套建设工程 |
|||||||
1 |
乌鲁木齐热电厂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配套热网工程 |
结合乌鲁木齐热电厂实施凝抽背技术改造后新增的320MW供热能力,本项目配套建设以下内容:1、新建隔压站;2、新建配套一次管网;3、新建换热站。 |
2019-2023 |
43452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会展片区 |
2 |
纺服商贸中心供热工程 |
建设4*32MW电锅炉及其配套辅机设备、管网、换热站。同时在国际纺织品中心建设一座4*58MW燃气锅炉及其配套辅机设备、管网、换热站 |
2020-2025 |
200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 |
3 |
河马泉片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热力管网21.1KM, 其中:管径DN800:2×5704米,;管径DN700:2×2666米;管径DN600:2×1500米;管径DN500:2×680米。 |
2020-2023 |
18425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河马泉新区 |
4 |
河马泉片区“气电互补”燃气调峰热源扩建项目 |
在观园路燃气锅炉房预留的扩建端进行扩建,新安装1台70MW、2台116MW燃气热水锅炉,同时配套锅炉房扩建端的土建、锅炉配套附属设备、余热回收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及燃气设备的建设。 |
2020-2022 |
9000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河马泉新区 |
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5 |
2021-2023年乌鲁木齐市“煤变气”工程 |
计划农村地区3.9万余户小燃煤供热设施实施拆改。 |
2021-2023 |
235000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相关区县部门及设施配套建设单位 |
|
6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供热改造项目 |
新疆热网首站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200㎡,主要建设:四台热网加热器、四台电动热网循环水泵、疏水管道若干及水电路管网等附属设施 |
2021-2022 |
6800 |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
7 |
甘泉堡南区多能互补及工业废热回收利用供暖项目 |
以新疆众合热电公司提供余热为主力热源,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为备用热源,配套建设泵站、换热站、供热管线等供热设施。拟建管线29公里单程,热泵站1座,换热站30座 |
2021-2026 |
26822 |
甘泉堡管委会 |
新疆德润热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8 |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对121公里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 |
2021-2025 |
25110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各相关供热单位 |
|
9 |
室内供热系统分户改造 |
对94万平方米室内供热系统分户改造 |
2021-2025 |
3743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各相关供热单位 |
|
重大储备项目 |
|||||||
10 |
乌鲁木齐市清洁供热智慧项目 |
有效回收利用甘泉堡工业园区工业余热,建设清洁智慧热源总厂、供热长输管网及首站、城市供热消纳管网等设施,建设清洁智慧热源总厂1座,设计供热总负荷5730MW,供热首站2座,建设供热长输管网约40.9km(单程),城市供热消纳管网96.3km(单程) |
2021-2024 |
862175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一般储备项目 |
|||||||
11 |
国际陆港区10号热源工程 |
建设一座3*70MW燃气锅炉及1*8MW电锅炉及其配套辅机设备、管网、换热站 |
“十四五” |
90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 |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储备项目 服务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 |
12 |
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新市区城北新区纬三路热力管网工程 |
新建一次供热管网9500米,管径为DN900 |
“十四五” |
13115 |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人民政府 |
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 |
|
13 |
水龙湾片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管网48507米(沟长),管径DN150-800;配套换热站168座。 |
“十四五” |
56080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储备项目 服务水龙湾两岸片区 |
14 |
两河片区供热工程 |
在两河片区建设3*70MW燃气锅炉和1*8MW电锅炉及热源附属配套设施 |
“十四五” |
90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储备项目 服务两河片区 |
15 |
红雁池电厂关停燃气供热替代热电联产供热工程 |
红雁池电厂关停后燃气锅炉房、供热管网、循环水泵、环保升级等配套建设内容 |
|
|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储备项目 |
16 |
美居新建燃气锅炉房工程 |
新建800蒸吨燃气锅炉房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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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政府 |
新疆广汇热力公司 |
储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