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海燕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十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乌市“和平渠”等城区水利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我市“和平渠”等城区水利设施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与水利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规划,结合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在渠道超高以上边坡设置花砖及绿色植被,与渠道两岸绿化工程及围栏协调,以确保人类活动安全和绿化环保相结合”的答复
在我局实施的“水进城”项目和平渠治理工程原设计中,对部分渠道两岸采用驳岸技术和植被更新,但因资金不足未能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全面提升和平渠的行洪安全与生态品质。
二、关于建议二“和平渠主渠大多数都是穿过城市建筑密集区,拓宽改造的难度极大,可否将其改造成盖板渠,在主城区段渠道上部加盖钢筋混凝土板,根据不同地段规划设计为公共停车场、早夜市、步行街等。以方便群众、制造景观效果为目的,兼顾改善区域小环境”的答复
和平渠作为我市重要防洪泄洪通道,若对渠体实施封盖,将直接影响渠道后期的防洪调度、日常巡检、清淤养护及应急抢险等工作开展。目前,我局正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新编制《乌鲁木齐市防洪规划》,规划中仍将和平渠纳入城市整体防洪体系。同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砂、采石、取土等可能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渠道封盖行为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为切实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不建议在和平渠上部加盖钢筋混凝土板。
三、关于建议三“目前穿越城区段的早期建设的水利工程随着城市发展已经被压缩失去了原本作为水利工程的目的、任务及功能。不仅是和平渠一个案例,诸如九家湾水库、西山片区后沟水库、八道湾片区水利工程等,为城市发展计,需要政府等城市管理者认真对待和思考”的答复
早期建设的水利工程虽因城市快速发展,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受到一定挤压,但和平渠、九家湾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仍是我市城市防洪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目前,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正抓紧重新编制《乌鲁木齐市防洪规划》,并在规划中继续将上述水利工程作为核心防洪节点予以统筹布局、重点保障。待规划正式印发实施后,我局将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水投集团,对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欢迎您继续对我市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