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04
18:10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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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意见》及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2025年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500元,对应的区域绩效目标明确为:完成辖区内(达坂城区)纳入动态监测且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建设任务,实现保障对象住房安全达标,补助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农户,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权益。
(二)省内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情况
本年度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仅涉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无自治区级配套资金安排。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将中央下达的18500元补助资金全额分解下达至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东湖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农户,明确资金用途为住房建设补助,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按期完成房屋建设、确保资金规范拨付、实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资金18500元,资金投入精准匹配年度建设任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已全额执行完毕,执行率达100%,无资金结余、截留或挪用情况,资金投入与年度工作任务高度契合,切实保障了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我市严格遵循“精准识别、分类保障、专款专用”原则,根据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动态监测结果,结合农户实际建设需求,将中央补助资金全额分配至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东湖村唯一符合条件的保障农户,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2.下达与拨付:资金下达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建设局联合区财政局、东沟乡人民政府建立联动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在农户完成建房手续、房屋建设竣工后,及时将185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达农户,拨付流程规范高效,无拖延拨付、违规支付情况。
3.使用与执行: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户住房建设相关支出,农户严格按照住房安全建设标准使用资金,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4.预算绩效管理:我市将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从目标设定、资金拨付到任务完成,全程跟踪监控,建立绩效台账,实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推进情况。
5.支出责任履行: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建设局牵头履行住房安全保障主体责任,东沟乡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财政局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各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履行支出责任,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我市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前期精准摸排,确定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东湖村1户农户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在东沟乡人民政府协助下,该农户顺利办结全部建房手续,房屋建设如期完成并通过验收,住房安全达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500元全额直达农户“一卡通”账户,保障对象住房安全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三级绩效指标体系,逐项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年度住房安全保障建设任务完成数≥1户,实际完成1户,完成率100%;补助资金拨付户数≥1户,实际拨付1户,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建设房屋住房安全达标率≥100%,实际验收达标率100%;补助资金拨付准确率≥100%,实际拨付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实际按期完成;补助资金拨付时限≤房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实际按期拨付,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单户补助资金标准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实际执行18500元/户,严格控制在政策范围内。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覆盖率≥目标值,实际实现符合条件对象全覆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度稳步提升,切实筑牢农村住房安全底线。
可持续影响指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有效运行,保障对象住房安全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农户对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及资金拨付服务满意度≥100%,实际回访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2025年,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无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情况,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系统性、原则性问题,各项工作均按照上级要求和绩效目标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动态监测精准度:进一步优化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乡村振兴、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排查核实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2.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后续管护指导,定期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及时排查化解住房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农户住房安全意识和自我管护能力,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效。
3.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深化建设局、财政局、乡镇(街道)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持续高质量推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将作为我市2026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申请、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按照财政转移支付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市将在完成自评审核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本次绩效自评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5年,在审计和财政监督工作中,未发现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相关的问题,无涉及违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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