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08
13:05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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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活动,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乌鲁木齐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请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5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邮箱:272435407@qq.com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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