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30

12:41

来源:

市住建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局工作职能,紧扣公众需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力,加大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方位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做到内容精准、更新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修订《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线上受理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为群众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5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网络邮件及快递等线上线下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1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地见效,政务信息管理规范化、平台服务便捷化水平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方面,健全完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管控机制,明确部门责任与审核标准,严把内容政治关、事实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全面、发布及时规范。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主平台功能,科学设置专栏,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渠道,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政务服务数字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监督保障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日常检查、定期考核、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常态化排查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解读不精准、回应不主动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开展,以刚性监督保障政务公开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5年,市住建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重大违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4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5

2

0

0

0

4

1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1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8

1

0

0

0

2

7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0

0

0

0

2

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5

2

0

0

0

4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8

1

5

3

27

0

0

1

0

1

4

0

0

6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仅以文字呈现,通俗性、易懂性不足,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平台运维不规范,线上线下信息更新不同步,存在部分内容滞后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聚焦问题靶向整改,提升工作实效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民生重点政策配套图文、简版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规范公开平台管理,明确各渠道信息更新时限,定期开展同步核查,及时整改内容滞后、信息不一致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信息获取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