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8
12:28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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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结合林草园林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林草治理体系,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法方面
推进行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严格履行立项、起草、审查和提交审议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参加立法调研和论证座谈会,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完成《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并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法制的统一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推进完成《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废止并自2024年10月21日实施。
(二)依法行政方面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部(其中园林领域2部)。2024年我局对照《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流程图》相关概念和程序,围绕“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非涉密发文目录”开展自查检查工作,经自查,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未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备案未备案的情况。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与城管部门理清职责边界,目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8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市城管部门实施。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配合做好《乌鲁木齐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十项制度制定,委托市城管局围绕赋权乡镇3项城市绿化行政处罚事项面向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指导培训。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梳理报送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清单5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职责,及时开展执法案卷审核评查。
3.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制定落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2024年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办12人,注销3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2期、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10期,制定印发《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乌林〔2024〕69号),梳理形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60件,汇总《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4年学习培训计划》126课时。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发《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单’”,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取会议,公示《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按比例完成行政执法检查30家。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及救济渠道等事前、事中、事后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疆政务服务网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2024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244条,行政处罚34条。明确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要求配置法制审核人员6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组织召开林草行政执法案件会商研判会3期,研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50起。
6.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精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执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的通知》(新林规〔2023〕3号),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局属执法单位并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将“裁量权基准”“减免责清单”学习贯彻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围绕“裁量权基准”8个部分共105项和“减免责清单”3种类型共13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三)普法方面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落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6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发挥法治文化公园、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语音广播等固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结合2·2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4月宪法律宣传月、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林草园林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争议解决方面
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复议答复职责、程序、时限,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新“复议法”专题培训1期,局属各执法单位、执法科室对行政复议、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思想认识进一步得到提升。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全面。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论述,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缺乏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领会,在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学习方面,指导督促力度不够,年度考核对述职述德述廉表述较多,对述法方面阐述不足。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保障有待加强。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各单位、科室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底数、概念不够清晰,制修订程序把握不准,不能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小切口提前谋划开展制定、修订、废止工作,对开展合法性审核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不够重视。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表现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针对性不强,创新程度需进一步发掘,主要是通过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范围存在局限性,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效果达不到预期。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严格遵守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继续做好自治区委托13项及市本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为我市各类重点项目做好林草要素保障。落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清单”,发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复用模板”作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着力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落实好《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督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培训。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质效。制定落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林草园林监管效能。
(三)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林草手续审批,受理办结率100%。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的工作宗旨,继续加大帮办力度,第一时间了解建设单位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的难点和堵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好审批材料组件的业务指导。积极对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掌握各建设项目规划或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与市属各部门及建设单位形成合力,密切协作,确保项目落地,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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