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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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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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信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鲁木齐市信访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密联系信访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5年底,市信访局共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公开10条、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21、通知公告9条、机构职能3条、应用入口4条,共计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我局认真履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落实受理、答复工作。2025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及解读等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无失泄密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定期更新栏目内容,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有效、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市政府官网集约化建设+线下便民渠道为核心架构,市政府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机构职能、应用入口等5个栏目。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接访大厅设置电子屏、自动查询终端,提供现场申请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严格把关。定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信访政策解读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并及时整改。主动公开监督电话,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认真核查处理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信息公开时限不及时;二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不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补正缺少工作时限,依申请公开缺少网络接收渠道。

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信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二是及时补充完善《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设置电子邮箱专门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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