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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7:57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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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2家兵团定点医药机构纳入乌鲁木齐市医保协议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关于医疗保障兵地融合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辖区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兵人社发〔2017〕159号)精神,按照《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兵地医疗保障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乌医保发〔2021〕12号)兵地医疗保障融合发展经办服务事项清单要求,2符合兵地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予以即时定点资格互认,实行协议管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802275

拟纳入乌鲁木齐市医保协议管理的2家兵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区域

国家赋码

名称

地址

1

市区

H661101000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医院四运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西环北路1195

2

新市区

P65017201065

新疆三棵松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美食一条街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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