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8
17:30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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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医保发〔2025〕20号)、《关于完善自治区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新医保发〔2025〕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生育保障体系,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育、养育成本,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7月17日至7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