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5/16

18:00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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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149号建议的答复

杨万武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推动群众参加惠民保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红山惠民保”是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乌鲁木齐专属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20241022日正式上线,通过“基本+补充”的方式,对国家医保目录内自付的医疗费用、国家医保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实行再保障,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制度的有效衔接,更好地覆盖了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能有效减轻群众尤其是罹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41022日,召开“红山惠民保”项目启动仪式,邀请到自治区领导、市领导等参加活动,并带头参与投保,通过政府站台,增强参保宣传力度,同时邀请到我市各家媒体平台,通过新闻、公众号、小视频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对“红山惠民保”的知晓度。

同月,我局向我市111家市属单位发放“红山惠民保”推介函,各市属单位在本单位、本行业内(含各类直属或管理的单位)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该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提高红山惠民保的知晓率和参保率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2024年底,在全民参保工作会议上,向各区(县)参会人员做出“红山惠民保”宣传动员讲话,发动基层力量,加大“红山惠民保”宣传覆盖面。根据会议精神,开展百名干部下社区宣讲活动,对参保率低的社区(村)开展有针对的宣传动员。

2025年初,我局开展医保宣传培训工作,组成5中青年干部宣传培训小组,面向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县)、企业单位、两定医药机构等开展医保便民服务工作、医疗保障政策、医药和医疗服务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红山惠民保”宣传培训,一是提高医保政策和“红山惠民保”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二是增强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三是促进全民参保,提高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

20253月,经市政府同意,向市属各委、办、局下发《关于推荐“红山惠民保”的通知》,要求予以协助在本单位、本行业内(含各类直属或管理的单位)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该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提高“红山惠民保”的知晓率,鼓励职工和居民主动参保,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首府医疗保障防护网。同步在参保截止期前十天,在各街道、社区(村)包户群中积极转发“红山惠民保”宣传图片和倒计时,以提高群众对惠民保知晓率,更好惠及参保群众。

您提出的政府推动群众参加惠民保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下一步,我们将在下一轮“红山惠民保”参保期内,会同共保体,不断扩大“红山惠民保”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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