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3
11:20
来源: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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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三新”经济的要求,为科学界定“三新”经济活动范围,满足统计上监测“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研究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以下简称“三新”统计分类)。
一、“三新”统计分类的范围
从统计范围来看,“三新”统计分类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
二、“三新”统计分类的应用
国家统计局以“三新”统计分类为基础,开展对“三新”经济活动的监测,制定了“三新”统计监测制度。该制度对“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4个重点领域进行监测,实现了对我国“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相关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为国家进一步推动发展“三新”经济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三新”统计分类的编制原则
(一)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三新”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三新”统计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中有关“三新”活动的阐述为依据,确定“三新”活动的范围和分类。
(二)以相关统计分类为参考。“三新”统计分类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试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类(2018)》《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等相关统计分类标准,重点体现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
(三)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三新”统计分类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其中符合“三新”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四)注重实际可操作性,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三新”活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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