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20
17:41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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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75批次餐饮食品、80批次预包装食品、41批次重大节日保障专项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合格165批次,不合格10批次;预包装食品、重大节日保障专项食品均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2: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10批
3: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预包装食品)80
4: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重大节日保障)41
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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