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2
10:32
来源: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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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510户:市本级250户、各区(县)249户、市属职能部门管理11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090.05亿元,同比增长3.5%,负债总额3,949.39亿元,同比增长2.4%,所有者权益2,140.66亿元,同比增长5.6%,资产负债率为64.8%,同比收窄0.7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33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利润总额10.83亿元(不含参股企业新疆燃气集团),同比下降27.1%;上交税费18.59亿元,同比增长13.5%,劳动生产总值94.78亿元,同比增长7.7%。市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4,073.95亿元,负债总额2,656.60亿元,所有者权益1,417.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2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31亿元(不含参股企业新疆燃气集团),上交税费9.29亿元,实现劳动生产总值58.57亿元。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产投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企业29户,较2022年增加2户,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90.18亿元、负债总额1,982.44亿元、所有者权益207.74亿元,实收资本75.90亿元,国有资本出资额61.41亿元、国有资本占比80.91%。市本级企业10户,资产总额2,153.71亿元、负债1,967.62亿元,所有者权益186.09亿元,实收资本56.51亿元(国有资本43.35亿元,国有资本占比76.71%)。区(县)级企业19户,资产总额36.47亿元、负债14.82亿元,所有者权益21.65亿元,实收资本19.39亿元(国有资本18.06亿元,国有资本占比93.14%)。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升首府经济贡献度。满足社会公共服务基础上,通过资本投入、转型升级、收购兼并等方式,向基础设施、民生保障、能源资源、数字技术、金融资本等重点领域集中。市级监管企业投资拉动作用成效显著,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7.9%、共计218.8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179.02亿元,企业自主投资开发房地产、产业园区等领域39.84亿元。
二是深化改革成果,加快重组整合进度。利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在10个方面制定31项改革任务、39项具体措施、108条任务清单;利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聚集资源禀赋、优化组织架构,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产业融合。推进临空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机场集团,有效解决235亿元建设资金缺口;陆港集团并入新疆商贸物流集团,开行新疆中欧(中亚)“天山号”班列,完成1632组35列货物集结;整合公交集团与城市快速公交,形成“线路优化、管理规范、运营高效”的经营机制;整合水业集团与昆仑环保,多措并举提升发展质效,服务民生保障。
三是着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盘活老旧厂房、住宅和办公用房等资产实现收入1.65亿元;通过清算注销、挂牌转让等方式实现股权处置收入0.6亿元;通过自主开发方式投资13.74亿元盘活241.11亩的存量土地4宗;采取市场化方式销售存量商品房及转性后的存量保障房实现收入34.97亿元;市本级监管企业清收应收账款13.78亿元。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和偿还计划,每笔债务对应“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备选方案、一个应急方案”,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永续债等融资工具,对到期可置换的债务予以置换,降低融资成本,延长还款期限,减轻偿债压力,全额化解年度到期债务379.26亿元,守住系统性风险红线。
四是推进体系合规建设,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梳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启动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汇编工作,年内制定出台涉及对外捐赠、业绩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办法等10项监管制度,指导和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的合规管理,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企业负责人考核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精准性,以正向激励激发企业活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乌鲁木齐银行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企业8家,贷款余额15.1亿元;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客户15个,提供融资余额6.46亿元。围绕支持“八大产业集群”、市重点产业及各地州产业发展规划、工作重心,累计投放信贷资金652.38亿元,授信相关企业125户、授信余额178亿元。依据《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惠企减负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受理的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费率降至1%。
二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把握发展契机,聚焦新疆自贸区战略定位,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乌鲁木齐银行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国际业务发展,在乌鲁木齐市、喀什、霍尔果斯设立自贸区专营支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落实科技金融机制建设,构建绿色信贷为核心的多元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拓展普惠金融,提升渠道对养老服务的便捷化水平,加速推进数字化、数智化转型。
三是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坚持党建引领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完善“三重一大”权责清单、决策机制,强化董事会建设,清晰职责边界,强化内部监督。按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企业资本产权登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分布;按照监管要求,动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降低不良资产率,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四是扩大国有金融资本覆盖领域。积极拓展疆内其他地州业务,在乌鲁木齐、阿克苏、乌苏、阿勒泰、哈密等地的国有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等金融业务。重点支持乌鲁木齐市支柱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突破创新,支持区(县)创业创新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创业活力,重点产业私募基金公司所管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基金累计投资12个子基金,为股权投资疆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10.41亿元,认缴投资普惠创业社区1.00亿元。同时不断拓展金融牌照资源,实现融资、投资、产业互动“三驾马车”并行的非银行金融模式,战略投资自治区级唯一一家批量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企业,为自治区、市区十余家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金融支持。
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经济形势研判,结合行业政策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进行风险分析、评价、应对,针对重点关注客户“一户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将风控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筛选、审查不良贷款,做到“应核尽核”,采用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竞拍等多种方式公开处置,提高不良贷款及逾期代偿资产处置效率;加强“银法协作”,充分借助司法手段,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2023年市本级金融企业通过统借统贷、房产收购的路径,为妥善处置房地产项目风险隐患提供15.1亿元资金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资产收益低,偿债压力大,业绩考核不完善,人才支撑不足。一是市级监管企业资产集中在城市运营管理和民生保障,公益性资产占年度资产总额的63.1%,整体盈利能力不强,经营收益难以覆盖债务本息,存量债务主要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化解,堆积叠加形成了较高的债务规模和运营成本;二是考核办法侧重考核财务性指标,在全面准确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聚焦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等方面结合实际不足;三是国企改革纵深推进、多元化变革中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不够。
(二)国有金融机构优化投资布局还不明显,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一是市级金融企业服务半径小,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急需拓展金融市场业务服务发展空间。二是金融监管不断收紧,外部经济环境下行,息差持续缩窄、资产获利难度增加、优质金融资源不足等问题显现。三是科技创新对标国家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存在差距,数字化建设不足,部分金融企业无线上业务,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经营模式变革、金融业务推广和金融服务精准投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着眼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紧盯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布局新能源赛道,推进粮食产业延链补链,同时培育新兴产业、提升文旅产业、做强会展产业。在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中聚焦提升产业聚集度、增强核心竞争力、明确企业功能定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资关系和产权层级构建“一企一业、一业一企”的产业格局,在集团间实施战略性重组,在集团内部推动同质同业整合;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强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推动传统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二是高质量盘活存量资产。继续摸排市级企业闲置存量资产,分类制定盘活方案,最大限度盘活国有资产,释放国有资本潜能存量:房产通过优惠促销、多盘联动等方式盘活;自持房产、产业园、场地通过租售、招商、改造等方式盘活;股权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清算退出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通过自主或合作开发方式盘活。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动态监测预警体系,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对有代偿风险的担保业务及时采取资产保全等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对债务利率较高、债务集中到期的国有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置换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保证下年度397.61亿元到期债务的化解。四是完善经营考核机制,建强干部人才队伍。修订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统筹企业“三大责任”,打造“4+4+N”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体系,充分体现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强激励和硬约束;研究出台《乌鲁木齐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着力提升市属国企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提升盈利能力。一是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及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经营工作的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设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和内部制衡机制;有效整合金融资源、信用资源和产业链资源优势,推进乌鲁木齐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吸收合并等方式壮大规模;用好政策指引和激励机制,优化顶层金融战略布局,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努力打造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优势。二是不断扩展利润增长点。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及我市重点产业链挖掘有效金融需求,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国际业务布局和跨境金融产品创新,“做专”跨境金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应用场景;提高产品管理及创新能力,加强客户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展金融资源,寻求多元资产配置途径,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三是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提高科技创新强度,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品牌,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风险合规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数字化风控建设,做好重点风险领域化险工作;深耕地州市场,推进塔城分行筹建,布局兵团市场,构建以石河子分行为中心、辐射兵团各师市的兵团金融服务网络;持续培养储备干部人才,完善引人用人机制,及时补充金融业亟需的“管理+”风险合规管理、数字金融、资产负债管理等综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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