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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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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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1230日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乔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24件次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打好整改组合拳市审计局完善审计成果综合管理系统实行整改问题清单台账式管理,定期进行整改工作提醒,综合运用日常跟踪、现场核查、专题座谈、下发督办函、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促,严格对账销号三是协同发力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持续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将重大问题线索,按照管理职责和权限移送纪检监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向36个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最大限度释放监督叠加效应,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体来看,各部门单位承担审计整改政治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健全完善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办法,整改质量进一步提,确保了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关于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个方面反映问题341,其中:市本级和部分区级财政管理审计44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92、专项审计40、国有企业审计45、国有资产管理审计9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9项问题,涉及资金104.76亿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08,涉及资金41.59亿推动完善相关制度57项,追责问责23有力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已到整改期问题整改率100%,剩余133未到整改期涉及市本级和部分区级财政管理审计25项、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1项、专项审计11项、国有企业审计31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48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7问题,已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

(一)市本级和部分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管理和预算编制不规范。未将市国资监管的1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将做好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编审核工作;财政代编预算占年初批复预算支出比例高,且有4.49亿元代编预算未按规定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缩减代编预算规模;11家预算单位科目核算不准确,影响总决算报表真实性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强化预算审核指导力度2个区年末暂付性款项规模过大的问题,已制定暂付款年度消化方案,本年已消化暂付款3.19亿元2个区历年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78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问题,已指导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工作;2个区违规盘活非财政资金1,948.82万元的问题,正在退还相关资金;1个区少设置预备费的问题,责任单位将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足额设置预备费二是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1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收缴100.79万元;未支付1个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进度支付补助资金;2个区未按规定时限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451.56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加快相关资金分解下达效率2个区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收缴702.68万元1个区财政收入虚收空转2,400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规范财政收支1个区多收非税收入120.5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退付2个区应付未付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等3.71亿元的问题,已制定欠付资金支付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支付;2个区未依规履行预算资金调整程序支出4,710.16万元的问题,已加强预算单位业务培训,强化预算约束力;1个区历年违规出借财政代管专户资金2,889.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加快追回出借资金。三是专债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致使专项债券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益;1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未产生收益,财政资金垫付专项债券利息1,729.2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投入运营;2个区4个项目未及时调减或报大建小等原因,造成财政多承担专项债券利息774.6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管理,做好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2个区6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收益不佳或闲置,财政资金垫付利息费2,535.1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督促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提高项目盈利能力;2个区8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能及时建成发挥效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时投产发挥效益;2个区挤占专项转移支付及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支付被挤占资金1.90亿元

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3所学校存在对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1所学校落实政策不力,违规收取书本费182.67万元购置新书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规范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流程;1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粗放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制定相关制度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95.85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收回相关补贴;2家单位违规承担或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收回相关费用;2家单位公车管理混乱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规范公车管理1家单位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进行清退整改;2家单位违规摊派费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建立完善有关制度,退还食堂垫付款项三是预算管理及执行不严格。3家单位部门预算不完整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明确将相关资金纳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管理;8家单位存在虚列支出、超范围开支等涉及1,814.02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将违规资金上缴财政,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4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1,177.79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上缴660万元,剩余517.79万元正在加快追缴中;1家单位欠付已完工的4个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94.22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全部支付完毕。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9家单位挤占挪用资金692.57万元的问题,7家单位已将670.41万元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2家单位正在加快清退工作;5家单位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1,573.95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将存量资金上缴财政;2家单位重复支付相关补贴、食堂承包费、差旅费32.34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收回多支付费用;4家单位因项目推进缓慢致使7,362.95万元专项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并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率五是落实政府采购不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监管缺失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全面清查并评估服务内容、频次等,精准核算实际服务量和金额,将结余资金退还;3家单位84.96万元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采购管理,严格审核流程;3家单位实施的1,830.15万元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责任单位规范政府招标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六是内控制度有效性缺失。9家单位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的问题,责任单位已重新修订内控制度;4家单位存在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经济事项未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缺少关键要素的问题,责任单位加强学习并完善内控制度;7家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责任单位已配齐专职财务人员,并修订相关制度,收回违规支付费用,3家责任单位正在核对往来款项,完善相关会计凭证。

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013年至2024年乌鲁木齐市殡葬行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一是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超标准收取尸体清洗费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规范费用收取;未提供中低价位尸体接运服务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调整接运车辆收费价格,增加中低价接运服务供应祭祀用鲜花售价远超成本20%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对祭祀用鲜花价格进行复核与调整是财务管理不严不实征迁补偿款和旧墓改造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将追缴资金退回单位基本户;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承担费用159.5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完成相关收缴工作;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对相关款项进行全面核查;超付保安费用6.84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对超付部分完成扣缴;2名在编人员“吃空饷”问题,责任单位已修订完善考勤制度,重新核算绩效工资,逐年追回相关资金;采购殡葬用品及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任单位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采购业务程序;食堂采购报销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建立健全采购、付款、验收分离制度

2.2021年至2024年大气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一是大气污染整治政策执行不到位。2个区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问题,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本级工作方案及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不力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督促6家重点用煤企业开展煤炭检测,建立完善管理台账,重点排查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销售行为;污染防治监测有缺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二是大气污染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环境分析监测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形成有效成果;1个区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煤改电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超比例支付工程款545.3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加快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确保支付进度与约定支付比例相匹配。

3.乌鲁木齐市帮扶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一是帮扶产业项目建设不规范及后续扶持工作不力。部分区(县)11个项目形成的3,161.88万元资产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责任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拓展经营渠道确保帮扶产业项目发挥效益2个区3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312.32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按合同约定收回购置设备;2个区2个项目未完成带动就业、增加村集体收入等预期绩效目标的问题,责任单位通过鼓励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方式完成绩效目标二是帮扶产业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县)12个项目应收未收帮扶产业租金收益282.49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采取协商、启动司法程序等方式收回租金;1个区1项目承包合同未设定经营收益约束性或保底性条款资产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解除合同并启动招标程序;1个县2个村4个项目收益81.4万元挪用于村级开支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建立村级合作组织账户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监管;项目监管缺位,资产管护存在漏洞的问题,责任单位已通过补植恢复、日常运营管护及资产移交等程序,确保项目资产完整。

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国企改革要求不力15家企业脱离主责主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造血能力的问题,责任单位将通过对子公司内部同质化企业整合或母公司吸收合并等举措,推动企业高效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7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资不抵债的问题,责任单位将持续推进专业化整合及“两非两资”清理工作,重组清理长期亏损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债权;4家企业出资参股的46家企业连续五年未分红的问题,责任单位将陆续开展清理退出低效无效参股股权工作;4家企业清理低效无效企业工作滞后,责任单位已制定清理计划,加快推动清理处置工作二是国有资本存在安全风险。2家企业借新还旧比例高,财务成本急剧上升的问题,责任单位将定期开展债务清理,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降成本、延期限,缓释企业短期偿债风险,确保到期债务按期偿付;7家企业出借大额资金逾期未收回的问题,责任单位通过现金回收、以资抵债、司法程序等方式追回借款;3家企业应收未收经营收入6.45亿元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加大清收力度,通过法律程序等催收,1家企业已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和财务管理;3家企业无视投资风险,部分资金面临损失的问题,责任单位已通过向股东主张债务清偿的连带责任,实现有效资产清偿;1家企业售后回租业务存在经营风险的问题,责任单位对新增业务规范选择租赁标的物;1家企业对外担保7,294.03万元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反担保的问题,责任单位制定担保压降计划,完善债务管理和担保相关风险防范体系;违规设置“小金库”,助长奢靡腐败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三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2家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税款;11家企业内控制度缺失,经营管理缺乏约束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制定完善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4家单位固定资产盘亏、7家单位303项固定资产未计入财务账或实物账核算、1家单位112处面积32.28万平方米资产未进行权属变更、9家单位固定资产未进行条码化管理等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对资产进行清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计入固定资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个区资产管理工作薄弱,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清理资产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归还借用或占用车辆,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二是资产处置不规范。3家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处置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等问题,责任单位正在依法依规进行资产处置及账务处理;1个区资产处置及盘活不规范,资产效能低下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加快盘活资产化债工作。三是建设项目形成资产和投资管理不严格。3家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自行减少实施内容、超概算、超付工程款等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项目管理、追回超付工程款、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2家单位价值1.86亿元的20个基本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履行转入固定资产程序;2个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加快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按程序入账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四是资产管理使用效能低下。6家单位将18处面积1620.88平方米资产无偿提供给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及个人使用的问题,2家单位已追回资产并进行盘活处理,4家单位正在积极推动整改;8家单位房产、设备、救助物资等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7家单位已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处理,1家单位已组织装修改造,待改造完毕进行盘活处理;2家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建设公物仓系统,努力实现资产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2.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不到位。3家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问题,责任单位通过司法途径、收回租赁等方式进行追偿;10家企业共计364.82亩土地、2.64万平方米房产、7065.6立方米冷库等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综合运用招商租售、资产证券化和以资抵债等多元化路径提升资产效益二是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3家企业资产账实不符、底数不清,7家企业未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或变更手续等问题,责任单位正在对资产进行清查,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处理,做到账实相符;3家企业未经评估出租资产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资产出租价格。

3.抗疫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资产处置不及时,未实现资源优化配置。8个区(县)方舱医院处置进度缓慢,18个隔离点、抗疫资产闲置未盘活利用、应收未收租金等问题,责任区(县)已推进方舱医院18个隔离点处置工作,租金收入已上缴财政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市本级及5个区价值5.95亿元抗疫资产未履行调拨手续、价值4.93亿元抗疫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2,694.19万元抗疫资产存放、使用情况不明等问题,市本级及责任区(县)正在查明原因,规范资产处置并完善相关程序。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不严2个项目多计总投资、建安投资、资本化利息支出等1.17亿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督促据实结算、调账处理;1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学习研究、促进项目全过程监管;1个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将按要求进行资产移交;1个项目政府支付前期费用未抵扣可行性缺口补助273.5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积极对接抵扣此项费用二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骗取中标的问题已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1个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出具设计缺陷修改方案;1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069.54万元的问题,已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责任单位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5个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未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个项目已完善相关手续,3个项目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移送处理线索查处情况

市审计局移送纪委监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73条问题线索,相关部门正在采取组织调查、追缴资金、治理恢复、完善方案等措施进行查处。

正在整改中的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难点

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341个问题中,有133尚未到整改期的问题涉及资金63.17亿元,地方财力或单位资金紧张;跨部门跨行业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需多方配合整改等原因影响,部分问题整改到位仍需一定时间审计部门按照持续整改、分阶段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其中:持续整改类77项,涉及资金59.76亿元分阶段整改类56项,涉及资金3.41亿元区(县)、部门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持续整改类问题77

1.地方财力或单位资金紧张整改资金量较,责任单位统筹财力有序化解需必要时间,暂付款规模过大、挤占专项资金、政府支出责任履行不到位19项问题,涉及资金10.88亿元,短期内完成整改存在困难,主要涉及2个区年末暂付性款项规模过大、2个区应付未付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个区挤占专项转移支付及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

2.跨部门跨行业问题、资产权属不清历史遗留原因,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办理手续、资产确权、盘活资产需必要时间的问题共计32项,主要涉及10家企业364.82亩土地等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1家单位112处面积32.28万平方米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权属变更、1个区部分房屋非房屋资产游离于账外脱离监管等问题。

3.因国有企业脱离主责主业、借新还旧比例高、营收变现能力不足等原因,责任单位调整经营战略、压降债务成本、化解财务风险等需一定时间的问题共计26项,主要涉及27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资不抵债、4家企业未按要求清理所属8家非主营业务企业等问题。

)分阶段整改类问题56

1.专债项目进展缓慢、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等,尚在推进中的问题共计18项,主要涉及2个区6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收益不佳或闲置9家单位挤占挪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692.57万元2个区8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

2.大气污染整治政策执行不到位、帮扶产业项目效益不明显等,尚在推进中的问题共计11项,主要涉及2个区部分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未达标1个区1个项目资产由承包方免费使用至今等问题。

3.清理低效无效企业、建设程序倒置等,尚在推进中的问题共计27项,主要涉及9项目建设进度滞后3个专项债项目未及时调减、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真实、完整、合规,推动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区(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和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坚定坚决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应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负责人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主管领域内的审计整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监督管理;审计机关分类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关注整改成效、过问整改结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由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坚决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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