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23

15:47

来源:

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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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节 繁荣发展新时代文化艺术创作

第三节 推进文化遗产高水平保护传

第四节 健全高品质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节 巩固壮大文化产业体系

第六节 优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

第七节 系统推进旅游强市高质量建设

第八节 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第九节 夯实文化和旅游发展科技支撑

第十节 提升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效能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节 建强人才队伍

第四节 完善要素保障

第五节 守牢安全底线

第六节 强化实施调整



为坚决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强首府”战略,推进乌鲁木齐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地,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发展成就

乌鲁木齐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节点、连接亚欧大陆的交通枢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多元文化交汇、文旅资源丰富,国际交往交流日益繁荣,首府城市示范作用不断增强,文化和旅游互融互促发展。

“十四五”以来,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鲁木齐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文化和旅游发展始终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润疆、旅游兴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文艺创作、公共服务、文物保护、非遗传承、对外交流、文化产业、旅游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城市形象、业态融合、区域合作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为“十五五”时期文旅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文化润疆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文化艺术创作精品频出,主题创作成果丰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凝聚中国心、铸牢中华魂。“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持续强化文艺创作引导,完善文艺阵地建设,推出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文艺精品,完成68部文艺精品剧目,2025年完成17部,比2021年增长183%。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深情礼赞,《故土新归》全疆巡演,《乌鲁木齐满城都是中国红》《红石榴餐厅》广受关注;《时间的声音》获得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提名,李敏凭借《焚香记》表演,荣获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实现自治区在此奖项上零的突破。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乌鲁木齐市秦剧团(新疆秦剧团)、乌鲁木齐市京剧团(新疆京剧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排《铡美案》《状元媒》《小麻雀》等剧目及各类主题交响音乐会近百部(场),创作单本舞蹈、歌曲、小品、折子戏等小作品200余部,《凤还巢》《一斗青稞四代情》《焚香记》等剧目亮相自治区文化艺术节,并获优秀剧目奖,有效丰富文旅消费季内容供给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持续丰富。乌鲁木齐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了从“缺不缺”到“精不精”的跨越。建成一批市级重大文化项目,乌鲁木齐文化中心成为城市文化新地标。多彩文化体验和一站式文化服务惠及万家,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截至2025年末,市、区(县)共有文化馆9个(其中国家一级文化馆3国家二级文化馆1个国家三级文化馆4个)、覆盖率100%;公共图书馆9个(其中国家二级图书馆1国家三级图书馆3个)、覆盖率100%街道(乡镇)文化站112个、覆盖率99%;社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978个、覆盖率98%。“十四五”以来全市紧紧围绕新时代文化润疆主题,持续打造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累计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50596场次,惠及各族群众953万人次,仅2025年就开展10494场次。其中,“打起手鼓舞起龙”社火迎新春活动实现全城联动,组织114支队伍、5200余名民间艺术演员,64场初赛、4场分会场联演,27场社火快闪,26家媒体现场采访,全网浏览量1.85亿次,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5年实现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常态化,市文化馆每周开放超56小时;2025年开展“流动博物馆”巡展127场,推动200所中小学操场节假日免费开放,打通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八楼等城市特色打卡点串珠成链,和田二街、摩界969等互嵌式街区相映成趣,石榴日、邻里节、社火迎新春等融情活动如火如荼,各族群众在喜乐日常中增进感情、深化认同。

——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文物资源数字化进程加快。乌拉泊古城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十四五”期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累计10项,文庙、陕西大寺等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有序推进;新疆非遗馆、当代音乐陈列馆、地质矿产博物馆等7家特色场馆对外开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丰硕,全市拥有不可移动文物288其中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8处,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6。以“考古中国”项目为引领,推动文物保护与学术研究深度融合,2025年乌拉泊古城启动1000平方米考古发掘,计划打造集遗址展示、研学体验于一体的文化地标。同步实施新疆古生态园硅化木保护等重点项目。同时持续强化文物数字化建设,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的不可移动文物全景数据采集工作,积极搭建文物数字化展示平台,积极申报数字化保护项目,将文物数字化成果全面融入展览展陈,有力夯实文物数字化建设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日趋完善,文化传承与创新转化初见成效。乌鲁木齐市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保护工作,初步形成涵盖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区(县)级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十四五期间,先后公布了2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7认定2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2人。截至“十四五”期末,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102项(其中国家级3项、自治区级43项、市级56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04人(其中国家级2人、自治区级22市级8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025年面向公众开放,新疆国际大巴扎、阿唛龙主题乐园被评为自治区级非遗集市。“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开展非遗系列活动300余场次,惠及群众30余万人次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以及“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喜迎元宵猜灯谜”暨第十届天山南北贺新春非遗年俗展等活动。

——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用好陆港、空港联动优势,深耕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改革创新“试验田”,畅通“走出去”通道,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连续多年参加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论坛等高端论坛,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开展面对面文化交流学习;通过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外文化展示周”等文化交流平台,构建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体系。2025年,乌鲁木齐市首家本土“博物馆式”生活馆——“丝路霓裳”服饰文化生活馆,在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的同创国际贸易港正式向公众开放,以纺织服装和文旅产业集聚为目标,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落地、辐射中亚。523日,2025上合组织国家青年文化交流营在乌鲁木齐启动;同年国际议员友好论坛等国际活动在我市举办;与撒马尔罕、纳希切万市新结为友好城市,国际友好城市总数达38个。野马集团与中亚国家共建“丝绸之路文化驿站”,新疆古生态园成为国际马文化交流中心;新旅沐疆公司开发VR剧《丝路奇遇记》,在新疆国际大巴扎设立沉浸式体验中心,向全球游客传播丝路文明。

——首府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多元业态消费升级。围绕自治区打造万亿元级文旅产业集群战略部署,乌鲁木齐作为新疆文化产业核心引擎,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多元化、精细化、多层次的文化产业与业态项目落地见效,首府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上企业由202120家增长至202539家。创新打造“丝路歌城 乌鲁木齐”文化IP,有序推进“马上逛巴扎”“马上看大戏”“马上办婚礼”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湖畔音乐会”、社火庙会、冰雕灯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新疆国际舞蹈节、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自治区文化艺术节,持续提升品牌辨识度与群众参与度。打造“乌鲁木齐好物”品牌,征集30家企业132款特色产品,初步建成产品资源库。截至“十四五”期末,共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1个(其中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43个、市级51个),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9个,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2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5.71万人。

(二)旅游兴疆加快实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迅猛推进

——旅游市场规模迅猛提升,旅游目的地建设初见成效。“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旅游市场规模触底反弹、高速增长核心指标位居全疆首位。深化拓展“马上旅游”文旅品牌影响力,依托“丝路歌城”的全新定位,乌鲁木齐串联起冰雪资源、非遗文化、城市地标等多元文旅元素,从“旅游集散枢纽”向“深度体验目的地”转型,正成为国内外游客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旅游业经营主体日益壮大。“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连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文旅产品与业态体系更加完备,积极开发跨境游、自驾游等特色产品,重点推进丽卡尔顿酒店群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旅游项目,涵盖高端酒店、文旅综合体、景区提升、非遗活化等多个领域。2025年乌鲁木齐市谋划文旅项目82个,总投资448.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116亿元。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市拥有旅行社970家,星级饭店31家(其中五星级9家)A级旅游景区49家(其中5A1家),S级滑雪场7家(其中5S2家),旅游民宿410家(其中乙级1家、丙级8家),星级农家乐157家(其中五星级3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品质稳步提升。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援疆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社会投资等多元资金,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金支撑。铁路、公路网持续加密,立体交通网络不断完善,旅游餐饮、住宿设施持续提质扩容,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持续加大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通过旅游大数据平台、景区电子导览系统等项目,为游客提供便捷智能的旅游服务。“十四五”期末,全市高品质酒店、星级饭店、旅馆、民宿等住宿设施持续丰富,现有酒店(旅馆、民宿)1846家,房间10.5万间、床位16.8万张。全市停车泊位供给总量达126.05万个,推进乌鲁木齐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数据互联共享,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持续深化“厕所革命”,现有旅游厕所277座,主要分布在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农家乐,出台《乌鲁木齐市旅游厕所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厕所奖补资金。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在通往重点景区的道路上建成旅游交通引导标识90余处,建设天山大峡谷、丝绸之路山地度假区等景区(滑雪场)内标识系统1200余块,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的旅游标识引导体系。

(三)文旅融合成效显著,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蓬勃发展,文旅消费潜能有效释放。乌鲁木齐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绘就“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生动图景,以“排头兵”引领全疆旅游品牌。文商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共举办47场演唱会,特别是2025年成功举办乌鲁木齐马拉松、乌超联赛等40余场大型体育赛事,以及多场国内一线知名歌手(演艺)大型演唱会,推动文商旅体消费热度持续攀升,CCMALL、砂之船等商圈成为消费新地标,“寻味首府”等系列美食节活动持续升温,乌鲁木齐上榜全国暑期十大热门旅游城市、冰雪旅游十佳城市,“马上旅游”“骄阳看雪”等旅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产业融合加速推进,文旅产业链不断延伸。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丝路明珠三期、环球美食城等重点文旅项目推进建设,34家全疆首店落户首府,米古里、天山明月城·丝路有戏等特色街区焕新迎客,推动天山明月城等积极申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新文旅+美食等沉浸式消费场景,壮大餐饮老字号,培育和田二街等美食集聚街区,推动美食文化与文旅体验深度融合,打造西北美食之都天山区富丽湾广场“丝路花语”主题街区,打造“可逛、可玩、可社交”复合的空间;领馆巷深挖历史文脉与特色餐饮资源,形成文旅美食融合特色街区;南湖东路北六巷完成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培育特色网红文旅打卡节点;“疆来城”、新疆民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实施业态升级,推动商业与文化双向赋能,打造集民俗体验、非遗展示、特色美食于一体的文商旅融合综合体,激活市井文旅经济活力

——乌鲁木齐都市圈迈出新步伐,区域合作实现互促共赢。“十四五”时期,乌鲁木齐都市圈致力打造一小时交通圈,推动昌吉、五家渠、阜康等城市同城化发展。航空方面,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4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5万吨的需求;机场与G7京新高速、G30连霍高速等快速通道无缝衔接,让乌鲁木齐及周边城市市民、旅客可快速抵达机场。乌鲁木齐都市圈作为核心枢纽,依托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2025年中欧班列开行量突破5000列,通达欧洲23个国家,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总体看,“十四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效显著,在自治区战略全局中彰显了重要价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各族群众情感认同的关键载体;是激活特色资源禀赋,推动乌鲁木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是扩大对外开放,立体展示乌鲁木齐城市品牌的重要窗口;是提升城市首位度,科学完善首府功能的战略支撑,为“十五五”时期乌鲁木齐“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发展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新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冲刺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这一时期,既是乌鲁木齐市积极承接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聚焦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目标、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五年,也是乌鲁木齐市抢抓共建“一带一路”、文化强国与旅游强国建设、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疆文旅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的战略机遇期。

——宏观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文旅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经济基础稳固、优势多元、韧性强劲、潜力巨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存在卡点堵点、居民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人口结构变化等挑战,对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自身短板:发展质效仍有差距,短板弱项亟待补齐。“十四五”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乌鲁木齐文旅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一是首府核心功能发挥不充分,文旅辐射带动全疆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文化和旅游资源深层价值开发不充分,优势文旅IP与品牌影响力不强。三是文旅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以文塑旅、五是入境旅游便利化以旅彰文”的融合效应未充分释放。四是城市文旅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中心城区优质文旅资产亟待盘活。五入境旅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文旅枢纽城市功能尚未完全形成六是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管控严格,部分文旅项目开发空间受限,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有待拓展。七是文旅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产业链整合度偏低,龙头企业、标杆项目带动作用不足。八是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仍有短板,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政策机遇:多重战略叠加赋能,发展红利持续释放。“十五五”时期,乌鲁木齐文旅发展迎来多重国家战略与区域政策叠加的重大机遇。一是国家战略引领机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旅游强国建设”,将文化和旅游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新疆,对新疆文化和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强化文旅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大新疆旅游开放力度,鼓励国内外游客到新疆旅游”等要求,为新疆文化和旅游工作指明方向。

——战略要求:锚定核心定位,勇担文旅发展新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乌鲁木齐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把握新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扣自治区党委战略部署,明确文旅发展的核心战略要求。一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其贯穿文旅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文旅融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抢抓“五大战略定位”机遇,发挥首府核心引擎作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一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三是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将文化和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面对“十五五”时期时代机遇和挑战,乌鲁木齐市将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以文化和旅游为载体传播中华文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助力乌鲁木齐市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疆及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文化强国、旅游强国等国家发展战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文旅产业“强首府”战略,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重大机遇,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切实提高首府站位,把文旅发展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文化润疆、深入实施旅游兴疆,因地制宜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把文旅产业打造成乌鲁木齐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助力乌鲁木齐市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文旅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文旅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文旅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守正创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融入文旅发展各环节,厚植中华文化底蕴,持续发挥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传承与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推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丰富高品质产品供给。立足乌鲁木齐市优势特色,优化文旅经济结构,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做强全疆文旅核心引擎功能。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双向赋能促进文旅体商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制约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眼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旅发展使命,加快构建有利于文旅资源高效配置、文旅市场活力激发、文旅产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安全底线、绿色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守牢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底线;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推动文旅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强化首府城市文旅功能,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地目标,培育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打造特色品牌,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到2030年,文旅发展主要指标稳步提升,建成全疆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板。

——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全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严格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文化润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为弘扬,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度、获得感持续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备,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彰显中华精神和中华审美风范的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和活化利用取得新进展,保护成果创新性转化、创造性发展逐步形成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机制持续完善,文化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深入实施旅游兴疆。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国际一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功能充分彰显,文旅空间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丰富多业态旅游产品供给,形成以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核心的精品旅游目的地集群,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旅企业和集群;构筑城市旅游新格局,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四季旅游产品体系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要素体系更加健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的核心枢纽作用充分发挥;乌鲁木齐旅游品牌体系基本完善,持续扩大核心品牌影响力,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我国入境旅游市场的新增长极。

——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双向赋能成效显著,形成一批融合度高、规模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文旅产业园区和骨干企业,培育一批重大文旅(体商)深度融合项目;文旅产品供给的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创意体验不断提升,文旅消费模式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各族群众文化旅游消费需求旺盛;适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现代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文化和旅游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示中华文化魅力和新疆时代风采的核心窗口。

展望2035年,文化强国、旅游强国战略不断推进,乌鲁木齐文旅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旅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文旅强市建设成效显著,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引育市场主体,扩大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彰显乌鲁木齐首府城市地位与品位,为建设文化强国、旅游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将其贯穿文旅发展全过程、各领域。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为全市文旅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凝聚精神力量

(一)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价值引领,打造核心价值观文旅宣传阵地。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文旅发展各环节,着力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阵地。推动核心价值观与文旅发展深度融合,推出一批彰显核心价值观、兼具乌鲁木齐地域特色和时代内涵的文旅精品。结合城市更新与文旅空间改造建设,将核心价值观元素有机融入城市景观、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建设,让核心价值观可感可触、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常态化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文旅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深化文明创建,筑牢核心价值观实践根基。创新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实施市域文明创建工程为抓手,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深入,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文旅志愿服务体系,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规范网络文化传播,弘扬正能量,同时结合核心价值观培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强化公益宣传,优化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崇尚文明、践行美德、凝聚共识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

——推动创造性转化,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活力。加强对中华文明的发掘、研究和阐释,用好用活文化、文物、非遗、旅游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中华文化元素符号融入文化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及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中华传统文化浸润示范项目,延续历史文脉,弘扬时代价值。

——强化公共文化阵地赋能,促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交融。依托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非遗展示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传统文化展览、非遗展演、国学体验等活动,让各族群众近距离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深化“书香乌鲁木齐”品牌建设,结合全民阅读推广,推动中华经典诵读、传统技艺传承常态化、制度化,培育一批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交融创新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自信与认同感。

(二)推进以文旅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以文旅为纽带,推动民族团结文旅交流。深入实施文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立足乌鲁木齐文旅资源禀赋,以文旅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优化文旅产品供给,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文化场馆、旅游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规范设置民族团结宣传标识,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文旅活动,精心打造民族团结主题精品线路,推动各民族文化在文旅场景中互融互鉴。

——推动共建共享,拓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路径。推动各族群众共建共享文旅发展成果,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导游讲解、餐饮住宿、民俗演艺、文创购物等文旅业态,培育“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各民族在文旅发展中深度协作。提升文旅产业就业吸纳能力,吸引游客和从业者长期驻留、带动疆内外从业者集聚发展,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专栏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工程

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站:依托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学者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专业优势,打造1—2个乌鲁木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站。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行动支持乌鲁木齐市各高校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推进建设3—5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每年开展非遗展演、经典诵读等活动不少于50场。

推进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展示空间工程:重点加大雅玛里克山、水磨河等区域中华文化符号植入力度。建设永和巷、石榴巷等一批文化街区,打造市京剧院公交站、南湖地铁站等一批主题站台和人民公园、红山公园、水磨沟公园等一批主题文化公园,立体化铺陈展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实施文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打造5条民族团结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培育10个文旅促交往交流交融示范点,每年组织开展跨民族文旅交流活动不少于30场。

第四节繁荣发展新时代文化艺术创作

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精品创作生产、院团改革创新、新兴文艺培育核心举措,提升艺术原创能力,激发文艺创新创造活力,打造一批具有乌鲁木齐特色、反映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

(一)引导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加强艺术创作引导和统筹。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创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建立健全艺术创作引导激励机制、重点剧目创作储备机制及扶持优秀剧本创作机制,鼓励文艺创作题材、体裁、内容、形式创新,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展现乌鲁木齐发展成就、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作品。

——加大精品力作创作展示力度。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与文艺工作者开展原创精品创作,推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动漫、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丰富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艺创作工程,聚焦重大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和革命题材,创作打磨一批彰显中华文化底蕴正确反映新疆历史、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艺精品实施“丝路歌城·百首原创歌曲”创作计划用歌声塑造城市形象。加大对左宗棠、林则徐、纪晓岚等历史文化名人相关史实和文化内涵研究挖掘创作推出一批反映乌鲁木齐历史人文的文艺精品力作。实施中华优秀戏曲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推动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精品演艺剧目,不断丰富室内旅游演艺产品

(三)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创新

——优化体制机制,推动文艺院团转型升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国有院团活力,全面提升院团创作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把精品创作作为院团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强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品牌系列建设,鼓励国有文艺院团开发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化和旅游演艺项目。提升演艺产品运营和宣传推广意识,深化院团与媒体平台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培育专业化艺术营销人才,提升舞台剧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创新运营模式,提升院团发展质效。鼓励文艺院团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深化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文艺创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开展剧目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培育本土优秀文艺人才和创作团队,提升院团创作与演出水平,打造具有乌鲁木齐特色的文艺演出品牌。

(四)繁荣互联网新大众文艺

——以数字化赋能文化表达与传播。紧跟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运用5G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一批文旅项目线上化、互动化、品牌化发展。培育扶持一批文旅领域的网络视听节目品牌、MCN机构、短视频制作团队、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主播,加强对直播、短视频网红的教育引导。鼓励专业艺术院团、基层文化馆(站)与网络平台合作,将传统节庆、艺术展演转化为可触达、可参与、可分享的数字文化产品;鼓励利用短视频、直播、有声读物等形式,创作传播接地气、正能量、易传播的作品,打造具有网络影响力的大众文艺IP

——健全多元共创的基层文艺生态。采取线上线下联动、专业业余协同、文旅互促的发展模式,依托基层文化馆(站)强化群众文艺引领功能,鼓励民间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网络文艺社群及乡土文化能人创作,推出和扶持一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的群众文艺精品。在景区、街区、文博场馆、商业综合体等空间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新”的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场景。

——持续建强互联网新型传播媒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加快构建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传播矩阵,着力生产短视频、微音频、网络直播等产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分众化的内容创新体系,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实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工程,支持本土精品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漫、网络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创作展播。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创作传播行动。引导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的视听作品创作生产。

专栏2新时代艺术创作重点工程

重大献礼工程:围绕建军100周年(2027年)、改革开放50周年(202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暨新疆和平解放80周年(2029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推出一批彰显中华文化底蕴、正确反映新疆历史、融合现代文明和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品力作。累计创作1部以上文艺精品、10部代表性作品。

原创精品工程:制定红山文艺精品攀峰计划,推动文化演艺、广播电视等领域精品创作,打造新疆地域特色剧目,推出京剧现代剧《一个人的婚礼》、秦腔历史剧《楼兰》、儿童剧《音乐精灵》等一批舞台艺术作品;创演秦腔现代剧《大地上的云朵》(暂定名)、清唱剧《红星杨》等原创剧目,创作交响音画《新疆素描》等大型交响作品。持续开展新编历史剧《故土新归》、秦腔《焚香记》全疆全国巡演。支持各级奖项申报,支持舞蹈《生若胡杨》争创第十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蹈《时间的声音》争创中国舞蹈“荷花奖”“文华奖”;支持京剧《故土新归》申报“天山文艺奖”“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等文艺奖项,支持秦腔《潇湘夜雨》申报“2025—2026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

实施“丝路歌城·百首原创歌曲”创作计划:2030年,创作完成100首原创歌曲,培育一批青年音乐人才。

网络视听精品工程:推出30部网络视听作品。每年推出240部(集)影视剧译制作品,6部网络视听作品。实施“丝路e剧场”精品短剧项目,推进《左宗棠西行记》纪录片制作。

文化惠民演出工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创作精品小戏小品,持续开展惠民演出。每年举办百场精品文艺演出、千场文旅主题活动、万场群众文化活动。

第五节推进文化遗产高水平保护传承

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传承并创新乌鲁木齐城市历史文脉,进一步做实做细保护管理各项制度机制重点加强文物保护、非遗传承和博物馆体系建设,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服务当代发展。

(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加强文物保护,强化“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建设,严控“两线”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开展乌拉泊古城等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建设乌拉泊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做好陕西大寺大殿、乌鲁木齐文庙、巩宁城城墙遗址等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聚焦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推进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纪念碑修缮及展示利用工程,讲好红色文物故事,深化红色研学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市、区(县)、乡镇三级文物保护权责体系,做好年度文物保护利用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文物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完善文物数据库建设,加强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

——深化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聚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项目,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文创、演艺、影视、研学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活化利用模式,开发沉浸式体验、文创产品、红色研学、非遗展演等特色产品和服务。强化数字化赋能,加快文化遗产数字化转化,建设数字非遗馆,拓展线上展示传播渠道,提升文化遗产可及性。推动文化遗产从“保护”向“活用”转变,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服务当代发展,为文化强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五)完善博物馆优质供给

——优化博物馆布局。完博物馆体系建设,构建形成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推动博物馆从藏品保管地城市文化客厅、文旅融合载体、公共服务阵地转型以自治区博物馆、自治区相关厅局设立的特色博物馆,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王洛宾音乐博物馆等市属场馆,以及社会资本打造的各类民俗博物馆为依托,对全市博物馆、纪念馆进行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推动其全面融入全市文旅业态,打造“博物馆之城”。

——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完善博物馆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机制,改善博物馆服务设施,提高博物馆接待人次。深化场馆免费开放,丰富研学实践与科普活动,以“博物馆+文创+研学+旅游+活动”等形式,推进馆藏资源、展览共享交流,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升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水平,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突出乌鲁木齐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和视觉形象,开发一批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创意产品打造具有乌鲁木齐特色的博物馆文创品牌采取合作、授权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公共空间运营、文化服务运营、商品开发运营和“博物馆+”品牌授权运营,提升博物馆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智慧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利用VRAR等技术打造线上展览和沉浸式体验,开发数字虚拟文物,通过线上平台与文物深度互动。

(六)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健全乌鲁木齐“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区(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完善非遗档案和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推动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认定公布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申请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保护资金,支持设立传习所和工作室,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

——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聚焦非遗活态传承,推动非遗文化融入现代生活,重点开发兼具文化内涵、实用价值和地域特色的非遗文创产品、服务及体验场景。发挥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非遗展示传播功能,改造提升并规划建设一批非遗展示中心、非遗传承基地、非遗工坊、非遗集市等场所,整合全市非遗资源开展集中展演、展示、展销,持续拓展乌鲁木齐非遗展示空间。系统梳理发布全市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资源清单,对接教育、培训、旅游等各类社会需求,提升非遗传承体验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助力非遗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实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非遗教学实践活动,鼓励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开展非遗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依托新疆花儿、锡伯族婚俗等为代表的非遗资源优势,在天山区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城南巷子特色街区等场所,举办非遗文化节、民俗表演、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引导游客主动参与非遗体验。借助亚欧博览会、文化产业博览会、旅游交易会等各类展会平台,设立“非遗”专区,集中展示乌鲁木齐非遗特色成果;充分利用电商、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拓宽非遗宣传传播渠道,提升乌鲁木齐非遗品牌知名度。

(七)加强文化宣传与交流合作

——深化乌鲁木齐历史文化阐释宣传。聚焦乌鲁木齐历史文化、文物遗产、非遗资源等内容,系统开展历史文化阐释研究工作深入挖掘各类文化资源背后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精心讲好乌鲁木齐文化故事。创新文化宣传方式,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综合运用短视频、纪录片、专题报道、线下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文化宣传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城市文化知名度。

——深化文化与文物交流互鉴。严格落实国家文物交流合作政策,主动对接自治区文物交流工作要求加强与国内其他省市的文物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文物交流平台。深化与周边城市文物保护合作,共享文物保护技术、数字化资源和研究成果,提升区域文物保护整体效能;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文物展览、学术研讨、非遗展演等交流活动,展示乌鲁木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鼓励引进优秀文物展览、文化交流项目,促进文化互鉴互融提升乌鲁木齐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水平推动乌鲁木齐文化故事走出新疆、走向全

专栏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重点工程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编制《乌拉泊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实施局部濒危墙体保护加固和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文化展示馆、保护性设施、标识展示解说系统、安防系统等项目的建设。

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实施陕西大寺大殿彩画保护修缮工程、巩宁城城墙遗址本体保护工程、朝阳阁消防工程等。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纪念碑修缮、展示利用工程,编制《红色教育资源图谱》,推进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毛泽民烈士办公室及宿舍旧址数字化展示项目。

博物馆提升工程:推动王洛宾音乐博物馆开馆;支持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升级为国家二级博物馆;推动乌鲁木齐市内各级博物馆入驻数字乐活乌鲁木齐平台。

智慧博物馆建设工程:通过对乌鲁木齐市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的数字化展示,打造集文物活化展示与深度教育等于一体的可移动文物数字展示系统。

非遗保护利用工程:推进新疆非遗文化(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开发建设项目;打造“乌鲁木齐戏曲艺术周”等全疆戏曲传承发展活动品牌;完成2名国家级、8名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建立2个非遗传承基地、培育2个非遗集市、新建中小学戏曲传承基地15个;提升新疆花儿等非遗项目的影响力;新增1—2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六节健全高品质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让群众共享更多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质升级。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健全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服务网络,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等核心公共文化阵地功能配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与基层文化阵地深度融合,织密10分钟文化圈”,实现基层文化阵地全覆盖,确保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与功能融合,促进文化产业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业态互嵌。结合老旧小区和厂房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创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场景。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推进市区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馆、流动演出等服务常态化,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

——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统筹县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实施高清、超高清改造,推动乡村农牧民“户户通”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完善各区县应急广播体系,健全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提升应急信息发布效率和覆盖面。提升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优质广播电视资源向农村延伸、向基层下沉,不断缩小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差距,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视听文化权益。

(八)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普惠化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结合夜间经济发展需求鼓励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实行错时、延时服务。深化文化惠民服务,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出个性化、便捷化服务举措,切实提升各族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动基层文化机构与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有效衔接,加强市属文艺院团、图书馆、文化馆等联动融合,不断拓宽公共文化覆盖面,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社会化合作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支持民组织和社会力量建设主题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整合图书馆、文化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广“新疆数字农家书屋”等数字化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阅读、文艺欣赏、文化培训等服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精准分析群众公共文化需求,推送定制化服务和产品,提升服务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

(九)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健全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加大对基层文化服务的扶持引导力度,激活群众文化自主创作活力“专业院团带基层、业余团队强基础”为路径,培育一批扎根社区、扎根乡村、接地气、有活力的文化队伍。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落实、基层执行的“三级联动”组织机制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年度活动主题;区(县)层面结合地域特色,细化活动清单、明确工作举措;基层(乡镇、社区)层面根据群众需求开展“点单”服务,通过“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团队接单—群众评单”闭环模式,确保活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打造特色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文化活动,持续打造“群众村晚”“社区文化节”“石榴读书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具有地域特色、时代气息的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营造民族团结、喜庆祥和、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发展。常态化开展送文化、送演出等下基层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支持基层文艺团体、民间艺人开展创作演出,培育一批群众文艺品牌和骨干队伍,激发群众创作活力。以办好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等大型群众活动为契机,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持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凝聚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

专栏4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提质重点工程

公共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打造10分钟文化圈”,鼓励在商圈、园区、老旧区域等创新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业态和空间,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与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书房”“书香公交”“书香地铁”“城市音乐角”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打造5“昀书房”城市书房,设立20“红山书驿”便民阅读设施,投放一批智能借阅机及流动图书馆,打造2个特色乡村书苑,组建5支儿童、青少年、银龄、乡村、社会阅读推广队伍,每年开展群众性阅读推广活动1000场。

公共文化场馆达标工程: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面积达标率100%,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提供数字资源总量达到10TB,县级达到4TB;至2030年,新增国家一级图书馆1个、国家二级博物馆1个、国家三级文化馆1个,公共文化场馆年服务群众不低于260万人次。

群众活动文化效能提升工程:推动智慧图书馆建设。组织各族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开展研学交流、参观体验等活动。每年举办百场精品文艺演出、千场文旅主题活动、万场群众文化活动。

群众文化品牌创建工程:助力开展“群星奖”评选;培育激发群众文化参与热情的特色活动品牌,以“打起手鼓舞起龙”乌鲁木齐市社火展演、“洛宾艺术季”城市文化品牌等活动为重点,系统性推出“我们村的舞”广场舞大赛、中老年艺术季、“书香天山”全民阅读等活动。将“雪莲杯”音乐舞蹈大赛打造为全疆重点艺术大赛,推动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新疆动漫节等国家和自治区品牌文化活动常态化落地乌鲁木齐。承办全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第七节巩固壮大文化产业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部署,以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为核心,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数字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方向,着力构建多业态互促发展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持续壮大文化产业规模。

(一)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发展

——巩固提升文化演艺产业。扩大优质文化演艺产品供给,加强传统剧目的传承保护,推动音乐、舞蹈、戏剧等原创作品策划创作,打造一批标志性的精品表演剧目,培育形成乌鲁木齐独特的演艺品牌。充分释放文化演艺消费潜力,依托现有剧院、剧场等演艺阵地,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剧目在乌鲁木齐演出;结合旅游目的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沉浸式实景演出。延伸拓展文化演艺产业链,推动演艺产业与旅游业、餐饮业、广播影视、网络传媒等业态融合,健全文艺院团保障激励机制和市场化演出运营机制,打造“八楼”数字音乐馆等艺术体验场景,丰富文化演艺业态;加强剧场院线联盟建设,推进演出剧目创作、舞美设计、演艺经纪、演出票务、技能培训等演艺产业关键环节发展。

——稳步壮大文化创意产业。依托乌鲁木齐丰富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和现代文化,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扶持力度,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开发一批兼具文化内涵、实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意产品;重点研发推出“冰雪文化”系列文创产品、衍生品,做强“乌鲁木齐好物”文创产品设计、制造、营销、代理服务、品牌建设全产业链。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孵化一批凸显中华文化元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类龙头企业;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提升。

——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丰富数字化文化产品供给,打造“云游”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全景在线产品;推动文化产业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培育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数字视听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创作、传播、展示、消费等各环节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数字文化龙头企业;加强数字文化人才培育和引进,夯实数字文化产业人才支撑;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出口,助力乌鲁木齐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数字文化产业核心节点城市。

(十)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培育壮大产业市场主体。出台针对性文旅产业支持政策,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构建以“链主”企业为引领、骨干企业为支撑、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以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等建设为抓手,深化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传统文化产业附加值,谋划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聚焦“文博之城”“演艺之城”等建设目标,培育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消费新场景,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集群发展,打造集文化、旅游、观光、美食、购物、住宿等融为一体的城市名片。

——丰富沉浸式文化体验产品。加强文旅场景数字化应用,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及街区园区等主体,开发沉浸式演艺、展览与娱乐项目;鼓励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打造一批沉浸交互的文化消费场景。推动沉浸式体验与文化、旅游、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从“观赏型”向“体验型”转型。

——发展网络视听与直播业。聚焦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优质线上演播项目,完善商业模式、提升内容质量,打造舞台艺术线上演播知名品牌大力发展网络直播产业,重点培育网络达人直播、电商直播公益直播等线上线下融合的业态,规范直播行业发展;拓展网络视听内容的市场影响力与消费场景,形成多元化的视听产业生态。

(十一)推动文化贸易多元化发展

——拓展文化贸易发展空间。依托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推动文化贸易多元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展文化贸易渠道,提升乌鲁木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重点推动文创产品、演艺作品、数字文化产品、非遗衍生品等优势文化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文化贸易品牌。

——培育壮大文化贸易主体。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本土中小微文化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文化企业落户乌鲁木齐,鼓励优秀文化企业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完善海外营销网络,积极开拓跨境电商等新型文化贸易模式,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转型升级。

——持续优化文化贸易服务。完善文化贸易服务体系,定期举办各类展会活动,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桥梁,促进文化贸易交流合作。落实文化贸易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开展国际文化合作,拓展国际市场,不断提升乌鲁木齐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交流互鉴。

专栏5文化产业多元发展重点工程

提升与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示范项目:推动野马古生态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升级;将天山明月城打造为丝路文化沉浸式演艺标杆,打造集文化、旅游、观光、美食、购物等融于一体的城市名片;依托乌鲁木齐文化中心大剧院、音乐厅,将乌鲁木齐文化中心打造成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支持六艺众成影视基地建设;依托新疆软件园等重点园区,培育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数字视听等数字文化产业。

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出台文旅产业支持政策,以“链主”企业为引领、骨干企业为支撑,实现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达到60家。

加强丝路沿线文旅交流: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核心城市定位,加强与中亚国家、周边地区及丝路沿线城市文旅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合作平台,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参与丝路沿线文旅合作项目,举办丝路文化旅游节、文旅交流展演等活动,展示乌鲁木齐文旅特色和发展成就,提升文旅品牌知名度。打造2条跨境文旅精品线路,与3—5个丝路沿线城市建立文旅合作关系,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的丝路沿线文旅交流活动。

第八节优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

完善首府城市文旅功能,激活全域旅游发展活力,串联核心文旅资源,优化“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地”的空间布局、健全集散体系、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优化文旅发展空间布局

——整体构建“一核聚散、两带串联、四区协同”的文旅空间结构。一核(都市文旅引擎核),依托天山国际机场与高铁片区,集聚国际空港、商贸休闲、会展交流等功能,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航空门户枢纽、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两带(丝路文化体验发展带、天山北坡旅游发展带),依托乌鲁木齐地貌及特色文化、生态资源,构建连通南北向的丝路文化体验发展带和串联东西向的天山北坡旅游发展带。四区(城市文旅综合服务核心区、天山世遗山地探赏体验区、南山度假康体休闲旅游区、北部沙漠特色旅游区),中部以双港都市旅游集散中心、红山文商旅融合发展中心、红光山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红光山国际都市区)、大巴扎城市文博魅力中心、头屯河新疆文化风情综合体验中心“五心”联动,形成城市文旅综合服务区;南部以大南山国际会客区为核心形成度假康体休闲旅游区;东部以博格达峰、南天池为核心形成天山世遗山地探赏体验区;北部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米东区乡村旅游、东天山区域为核心形成沙漠特色旅游区。

——引导区(县)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米东区:依托自然条件和优质农业条件推进文旅产业与农业、工业、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集聚生态、文化、农业、科创优势,打造景城合一、产城融合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和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首府北部休闲旅游新高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以工业设计、数字出版、电子商务、电子信息服务、物联网等产业业态为主,打造全疆旅游集散中心配套服务区和文旅休闲体验、文娱活动集聚、工业旅游特色鲜明的都市休闲胜地。高新区(新市区):以现代信息服务、时尚创意设计及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为重点,打造集文旅消费集聚、文化产业联动、休闲园区为一体的城市文化休闲名片和文旅动力集聚区。天山区:以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商贸、康养、金融、都市休闲为主,打造以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文化旅游发展体系示范区、乌鲁木齐旅游购物中心。沙依巴克区:商贸会展和都市休闲购物旅游为重点,打响“客来客往沙区行、美食美客在沙区”品牌形象,打造城市商贸、现代服务、都市文旅休闲集聚区,构建联动性强、宜居宜游的文旅融合发展引导区。水磨沟区:以文化为灵魂、旅游作载体,以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创意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为重点,打造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示范区。达坂城区:“丝路风情”为引导,擦亮“达坂城是个好地方”金字招牌,打造以丝路风情和乡村旅游为核心的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乌鲁木齐县:依托南山丰富自然资源和底蕴厚重人文资源,引进培育国际先进冰雪运动、度假康养产业,打造国际知名山地旅游度假基地、世界一流的专业冰雪运动基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十二)健全全域旅游集散体系与布局

——强化空港高铁双枢纽核心集散能级。提升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门户枢纽集散服务功能,优化中转服务流程,提升跨航司、跨航站楼中转效率;完善乌鲁木齐高铁站区域综合旅游服务配套,强化铁路与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打造双枢纽联动的核心旅游中转集散地。

——构建旅游集散体系。聚焦“机场+高铁”双枢纽辐射带动作用,联动城市综合商圈和高能级文旅项目,形成“2+3+N”的三级旅游集散体系,全面提升游客中转接驳与全域旅游服务能力。

(十三)加快优化旅游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优化国际航空网络。深度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积极培育和加密国际客运航线,重点开通至中亚、西亚、欧洲的直飞航线,提升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国际中转枢纽功能。

——完善综合交通衔接体系。完善以天山国际机场为中心的综合交通体系,积极引入高铁、城际铁路、地铁线路,推动机场1小时通达乌鲁木齐都市圈城市,3小时联通天山北坡城市群城市。

——强化陆路交通枢纽功能。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辐射全疆区域的X”型铁路网体系。完善铁路客运枢纽建设。依托“一环六射”高速公路网体系,实施国省干道升级改造工程,提升普通公路通行能力与旅游服务水平,强化首府与南北疆重点旅游城市快速通达能力。

——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构建以旅游快速路、主次道路和旅游专线为主干网状发展的市域旅游道路体系,推动将旅游道路纳入交通专项规划。统筹城市慢行系统布局,串联景观节点与文博场馆、景区、休闲街区,完善休憩、导览等设施。强化地铁与机场、火车站、重点景区直达接驳,适时补充完善串联主要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公交专线,灵活匹配运营班次及服务时间。推进共享电动车、公共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工具无缝衔接。完善自驾旅游配套设施与服务,依托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米东区等生态文旅资源,构建自驾车营地服务网络,打造辐射全疆自驾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推进旅游标识系统全面升级。加大交通引导服务设施投入,构建枢纽—道路—景区—乡村四级标识网络,重点完善高速出口、交通接驳口、乡村旅游点标识布局,实现进疆即识、沿途有引、入园能导。强化交通枢纽与景区衔接,在机场GTC(综合交通换乘中心)、高铁片区设置全域景区导览屏,优化换乘路线标识。优化全域旅游标识系统,设置多语种标识指引,规范标识安装标准,统一标识分类、图形符号、文字规范,实现导览、指示、警示、服务类标识全覆盖。

——持续巩固旅游“厕所革命”成果。“十五五”期间,计划新建、改扩建30座旅游厕所,实现全市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旅游集散点、乡村旅游点、自驾营地等重点区域旅游厕所全部达到Ⅱ类质量要求。系统化推进“第三卫生间”及无障碍设施达标建设,实现重点区域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强化旅游厕所管理维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旅游厕所实时位置信息接入市级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精准导航。

——持续推进旅游服务体系适老化改造。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提升天山国际机场、乌鲁木齐高铁站等大型交通枢纽无障碍接驳能力,完善无障碍通道、爱心候乘室及适老化引导流线。推广低地板旅游公交及适老化景区接驳车辆。结合乌鲁木齐气候特征,在重点步道与节点加装防滑设施,建设兼具防寒与休息功能的“暖廊式”驿站。推进全市旅游标识系统适老化升级。

专栏6旅游交通集散与设施布局重点工程

旅游道路交通体系:将乌尉高速、乌昌高速、阿乌高速连接线提升为旅游快速路。依托西二环路快速路、喀什路南延、苏州路东延、龙城街东延等项目打造天山旅游道路;沿头屯河谷和南山中部道路打造中山带旅游道路;依托石人子沟等山区优质资源打造东部山区生态旅游通道,强化局部交通微循环。谋划推进以S203G312X043Y020等路段为骨架的“天山一号旅游公路”建设。

旅游集散体系:结合天山国际机场和乌鲁木齐高铁站建设一级旅游集散中心;结合红山、南山、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建设二级旅游集散中心;以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等为基础配套设置三级旅游服务驿站。

旅游厕所提质工程:分年度完成30座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任务。

旅游适老化硬件提升工程:至2029年底前完成全市A级景区、交通枢纽适老化硬件设施改造。

第九节系统推进旅游强市高质量建设

强化项目支撑、产品创新、服务提质、品牌塑造,系统推进旅游强市建设,推动乌鲁木齐旅游业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全面提升首府旅游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打造高能级旅游旗舰项目

——提升和新建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全面增强乌鲁木齐旅游核心吸引力。推进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天山大峡谷景区、天山野生动物园等项目提质升级,完善配套设施、丰富业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推进丽思卡尔顿酒店集群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旅新地标。

——实施国家级品牌创建工程,打造城市文旅名片锚定“国际知名山地旅游度假基地”核心定位,深度挖掘度假资源价值,对标差距与短板,支持推动南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强化“大街区”旅游联动,丰富民俗风情体验、文旅新业态,支持新疆国际大巴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十四)做强多业态优质旅游产品

——深度发展文化体验旅游。深入挖掘以新疆国际大巴扎、市文化中心、自治区博物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乌鲁木齐文化公园、七坊街文创产业园、天山明月城等文旅载体为代表的丝路文化,突出民俗风情特色,联动一批红色旅游景区、遗址遗迹、文博场馆,开发特色旅游线路,结合城市更新推出中湾街商业步行街等沉浸式主题街区,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文化体验高地。

——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突出“天山世界遗产地旅游”品牌,依托冰川、雪山、草原、松林、峡谷等优质资源,以精品旅游景区为支撑,发展露营、徒步运动、冰川科普、森林氧吧、矿盐疗养、温泉疗养等多种类、复合型生态休闲产品,并配套完善星级酒店、主题民宿等接待设施。

——创新发展夜间旅游。立足26小时城市漫步之旅”IP,以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为核心,持续推进和田二街、疆来城改造,培育会展片区、高铁片区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新“食、游、购、娱、展、演”融合业态,推出深夜食堂、沉浸式演艺、互动体验、非遗夜体验、小型主题巴扎等特色文旅场景。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推出夜间展览、讲座和体验活动。

——着力发展新兴特色旅游。大力发展自驾旅游,完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产业链,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积极发展体育旅游,持续承办全国性、高水平精品赛事。创建一批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营)地,打造红色研学、自然科普研学、历史文化研学、民俗风情研学等多类型研学游特色产品。引导达坂城盐湖工业旅游基地、新疆诚和和田玉文化创意产业园、八一钢铁文化工业旅游景区持续做好业态开发,丰富工业旅游产品供给,推出沉浸式、互动型工业体验旅游产品。

(十五)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产品

——发展冰雪观光游。充分利用乌鲁木齐市丰富冰雪旅游资源,以“观雪”为核心,打造雪景、雪松、冰河、冰雕(冰展)、冰灯(展会)、雪雕、雾凇林、林海雪原等冰雪观光产品。

——发展冰雪体育游。围绕丝绸之路山地度假区、白云国际滑雪场等项目提升、新建一批冰雪运动场馆,完善滑雪配套设施,提供全面、多样化配套服务。以“滑雪”为核心,创意推出越野滑雪、雪地健行、滑冰、冰壶运动等多种冰雪体育运动产品。

——发展冰雪游乐游。将冰雪旅游与民俗旅游相结合,创意民俗冰雪休闲产品,以“玩雪”为核心,开发丰富猎人小屋、冰雪烧烤、冰雪马拉松、冰雪汽车拉力赛、雪上飞碟、雪地赛马、叼羊比赛,以及‌‌冰上龙舟、冰上自行车等趣味冰雪游乐体验产品。

——发展冰雪节事游。积极申办国际、国内大型冰雪赛事,以“赛雪”为核心,承办全国冰雪项目锦标赛、自治区青少年冰雪项目锦标赛等高水平赛事;持续举办乌鲁木齐冰雪马拉松等区域级赛事活动。发展雪地摩托、冰上龙舟、雪地徒步等系列冰雪娱乐项目,举办大众高山滑雪、越野滑雪、速度滑冰等冰雪运动赛事活动。

(十六)积极稳妥推动入境旅游

——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引导旅行社推出“商贸+旅游”“康养+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抓住国宝熊猫落户我市机遇,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入境游客来乌观赏国宝熊猫;以国际游客文化感知和喜好为切入点,联动自治区博物馆、天山明月城、丝路有戏、乌拉泊古城等文旅载体,推动历史遗迹与跨境旅游深度融合,打造“新丝绸之路”跨境旅游产品。

——推进跨境“航旅”深度融合。推动国际航线网络优化,增加直飞中亚、欧洲、东南亚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航班频次。引导旅行社推出“机票+酒店+旅游”一站式跨境包机套餐产品,实行旅游团队内部“一团一协议”优惠政策。

——构建入境旅游消费新场景。充分发挥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政策优势,配合打造吾悦广场、杉杉奥特莱斯、经开万达片区等国际化高端商业集群,着力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提升旅游餐饮品质,满足入境旅游消费需求。支持旅行社与各免税店进行深度合作,推动入境游客赴航空文旅商务城、乌鲁木齐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旅购,升级“商旅”模式。

——强化国际推广营销。发挥中国新疆·中亚旅游合作联盟作用,定期举办跨境旅游社合作会议。深化与中亚国家客源互送和联合推广,支持旅行社参加国际旅游展会锁定境外目标市场和旅游人群,组织文旅企业赴中亚、日韩和马来西亚等重点客源地国家开展宣传推介。在重要客源地城市设立“乌鲁木齐旅游宣传营销中心”,在携程、去哪儿等OTA平台合作上架乌鲁木齐旅游产品、发布旅游攻略、推荐热门线路,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和旅游达人考察踩线。

(十七)构筑双重休闲生活体系

——构筑面向市民的城郊“微度假”与城市“慢生活”双重体系。加快城郊及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动农家乐向文化体验综合体转型,发展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康养旅居、亲子研学等新型业态。

——丰富城市公共休闲空间。有序开发雅玛里克山、骑马山、蜘蛛山等城市公园,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繁荣夜游、夜演、夜市消费,高水准举办各类艺术节事活动。

(十八)推广全域精品旅游线路

——市域主题线路。串联全市核心文旅资源,培育城市探秘、天山观光、丝路文化、冰雪风情、红色研学、山地避暑等主题旅游线路,形成主题鲜明的全域全季旅游线路网络。以冰雪为核心纽带,构建涵盖博物馆研学、艺术展览、特色演艺、商圈逛购、非遗文化、特色歌舞等元素的特色冰雪标杆线路。打造涵盖城市核心商圈、文化地标,辐射近郊自然景区与特色村落,兼顾日间游览与夜间休闲的城市漫步特色线路。

——全疆旅游线路。充分发挥首府集聚辐射作用,开发以乌鲁木齐为核心、辐射全疆的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北疆环线、南疆风情、天山廊道等一批跨区域标杆线路,强化首府的全疆旅游枢纽集散功能。

——跨境国际线路。积极开拓联通中亚、东欧的跨境旅游线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合作,打造丝绸之路跨境旅游精品线路。

(十九)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提质升级旅游餐饮服务。理布局餐饮业态,突出菜系特色,发展餐饮“老字号”,培育餐饮特色名店集群,形成主城区高端餐饮、城市周边农家乐、景区主题餐厅的差异化布局。创新“餐饮+”消费场景,稳步推进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打造美食IP,构建“美食之都”特色名片。

——全面提升旅游住宿品质。提高国际高端旅游接待能力与城市商业能级,提高对中高端商务旅客的吸引力,重点推进华美胜地丽思卡尔顿酒店集群、浙商中心酒店集群、环球国际城等高端酒店项目建设。提升打造特色旅游民宿,培育和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推动民宿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突出乌鲁木齐地域文化特色,引导培育一批个性鲜明、富有内涵的主题农家乐,强化与周边景区、农业基地协同联动,构建完整产业链,推动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民宿建设,鼓励探索多种类型民宿发展模式,推动民宿向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提升城市消费与服务品质。积极培育文商旅综合体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时尚经济”“免税经济票根经济”,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加快乌鲁木齐智慧旅游平台迭代升级,为游客提供全景式、全链条、全程化服务,打响“西北休闲娱乐之都”品牌。

——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国际化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景区、景点多语种标识,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支持餐饮、住宿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发挥好旅游在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持续改善涉旅场所支付便利化环境。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增加外语志愿者服务,组织景区工作人员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购物指引等业务培训。加强旅游企业涉外业务经营管理、国际旅游市场拓展、多语种高等级导游等人才培养与储备。

(二十)塑造市域文旅品牌体系

——构建核心品牌矩阵。紧抓自治区全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的品牌机遇,深化乌鲁木齐市文旅形象,构建1+5”文旅品牌体系。重点推广乌鲁木齐“丝路明珠·亚心之都”核心文旅品牌,深耕“骄阳看雪、丝路歌城、马上旅游 马上嗨起文旅品牌;培育新疆好地方乌鲁木齐第一站等子IP持续强化城市IP的影响力与辨识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城市文化标识。

——创新全媒体营销推广模式。通过全媒体矩阵与携程等OTA平台深度合作,持续扩大“骄阳看雪”“丝路歌城”“马上旅游”“冰雪旅游十佳城市”等核心品牌影响力。利用新媒体平台、网红直播等渠道,结合航线和高铁线促销,宣传乌鲁木齐美景、美食、人文,构建“全媒体覆盖、多渠道联动、强互动体验”的全媒体营销矩阵。策划网络热点事件,开展摄影、视频大赛,争取知名电视节目、影视作品取景拍摄,制作电子路书、旅游攻略等推广材料。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强化文旅大数据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功能,精准对接客群需求,开展市场细分精准营销。

——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借助文化和旅游援疆机制,加大国内客源市场开发力度,联合举办旅游活动,拓展中高端自驾、休闲度假等细分市场。利用亚欧博览会、丝绸之路文创展等节会平台,开拓中亚、东南亚、欧洲等境外市场,提升入境游便利化水平,力争规划期末跨境旅游人数实现大幅增长。借助国际行业组织、驻外办事机构、海外文旅推广中心、境外友好城市及国际旅游企业集团等资源,搭建国际推广平台,推动乌鲁木齐走向世界。

(二十一)构建文化和旅游合作圈

——乌鲁木齐都市旅游合作圈。发挥乌鲁木齐(兵团第十二师)都市圈中心城市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昌吉、五家渠、阜康、奇台同城化发展。以分工协作为导向,强化都市圈各城市专业分工,推进文旅资源全方位共享,共同开发兼具创新性与吸引力的跨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和文旅品牌,实现景区联动、线路联动、营销联动、客群联动,构建区域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效协同的合作网络。

——西部城市旅游合作圈。对接川青藏文旅联盟甘新蒙青文旅联盟,形成西部旅游城市大联盟,提升乌鲁木齐在西部旅游片区的核心影响力。依托西部大开发、西北五省合作等国家战略,重点推进骨干交通连通建设、跨区域线路推介、游客互送长效机制、文旅产业互补合作等方面协同发展,构建更加畅通无阻的旅游通道。

——国际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圈。以中国中亚峰会形成的合作机制为契机,全方位对接中国新疆与中亚地区国际旅游合作机制,融入中亚五国丝路文明旅游合作圈。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旅交流合作,以中国亚欧博览会、亚欧时装周等平台为支撑,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国家,引聚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文艺演出与重大赛事,构建中国亚欧人文旅游共同体。

专栏7旅游强市发展重点工程

旅游景区提质创建工程:推动乌鲁木齐市天山大峡谷(现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山野生动物园(现状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景区提质升级;支持新疆国际大巴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旅游度假区创建工程:重点推动南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市域特色漫步线路工程:丝路文化漫步、休闲购物漫步、亲子研学漫步、城市夜游漫步、工业旅游漫步、马上体验漫步、美食打卡漫步、体育健康漫步、山野露营漫步、红色记忆漫步等线路。

冬季旅游精品线路工程:“疯滑雪跃·活力激情游”线路、“悦享暖冬·惬意温情游”线路、“纵情冰雪·民俗风情游”线路、“聆听冬语·文化漫步游”线路、“冰雪交融·特色演出游”线路。

全市旅游住宿品质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华美胜地丽思卡尔顿酒店集群及商旅综合体项目建设;重点推动浙商中心酒店集群、环球国际城等高端酒店项目。重点支持甘沟乡旅游民宿营地建设,推动水西沟村“柒集坊”养生民宿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心宿南山”旅游民宿品牌。

文旅名片塑造工程:天山世遗、丝路古道、歌舞之乡、马上旅游、骄阳看雪。

第十节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全面提升旅游产业文化内涵加快培育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深入推进“文旅+百业”与“百业+文旅”双向赋能,激发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健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机制

——完善文旅统筹协调制度。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化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文旅融合发展制度体系。强化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顶层驱动机制,完善市级统筹、区县联动、部门协同的议事与推进制度,统筹解决文旅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难题

——创新要素供给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文旅+百业要素支持体系。土地供给方面,探索建立存量盘活+增量优化模式,支持利用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城市存量空间发展文旅新业态,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为文旅消费、乡村体验、精品民宿提供空间支撑;金融供给方面,重点统筹市级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债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文旅融合项目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深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机制。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原则,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协同机制,聚焦丝绸之路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核心资源,建立活化利用动态评估体系。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讲解、产品供给、宣传推广各环节、全过程,发挥乌鲁木齐作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窗口作用。

(二十二)强化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引领

——以文化赋能旅游发展。以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入旅游业发展,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推动旅游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充分挖掘文物、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在乌鲁木齐文化中心、新疆古生态园、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等旅游项目建设中,充分彰显乌鲁木齐历史文化底蕴,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附加值

——丰富文旅融合演艺业态。大力培育沉浸式演艺,积极发展本土大型文化旅游节、音乐节、演唱会、体育赛事等节事活动,以亚欧博览会、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为核心,精心承办新疆国际舞蹈节、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新疆文化艺术节、乌鲁木齐“一年双马”、南山音乐会、电竞大赛等活动拓展乌鲁木齐文化中心等场馆的文旅演艺发展空间,提升《阿拉木汗在哪里》《丝绸之路千年印象》等演艺产品品质,深化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游戏去旅行系列活动。

(二十三)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标杆

——引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发挥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等文旅龙头企业作用,支持新疆传媒集团、新疆国际大巴扎等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国内外知名文旅集团和运营团队,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建立文旅企业融资对接平台,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金融工具。加强行业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安心舒心发展环境。

——培育高能级文旅产业集群。聚焦文化艺术、演艺、冰雪、住宿等核心领域,培育打造百亿级文化艺术服务产业集群、百亿级演艺产业集群、百亿级冰雪产业集群、千亿级酒店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突出、业态联动紧密的文旅产业发展格局。以水磨沟区七坊印染厂工业遗址保护文化园区等为载体,整合文化演艺、文化娱乐、创意设计等业态资源,打造多业态互促、上下游协同的现代化文旅产业集群。

——打造高端文旅项目。加快乌拉泊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建设,活化利用古遗址文化资源,打造集保护、展示、体验于一体的遗址旅游标杆。推动野马古生态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升级,将天山明月城打造为丝路文化沉浸式演艺标杆,塑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旅融合品牌。支持九家湾新疆非遗文化(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开发项目,建设集文化保护演绎展示、情景交流、娱乐体验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文旅目的地。

——建设业态融合的园区与集聚区。实施文旅产业园区提升工程,支持摩界969文旅公园、红山印象、星耀2040数字文化创意园区等项目建设与业态提升持续推进疆来城、和田二街等项目提升改造,打造主题鲜明、业态丰富的文旅融合园区。高标准建设红光山国际都市区、二道桥大巴扎文化魅力街区等特色文旅业态集聚区。

——构建多元融合创新特色业态体系。以冰雪资源为核心,将乌鲁木齐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打造成国家级冰雪节事品牌串联南山S级雪场,构建高等级冰雪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冰雪+民俗”“冰雪+康养”“冰雪+温泉”“冰雪+科技等融合新业态,延伸冰雪经济全产业链。围绕打造西北休闲娱乐之都目标,强化文旅+演艺融合,推动跟着演艺、赛事等来旅行,打响歌舞之乡、演艺之都品牌。做强乌鲁木齐好物文创产品全产业链,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深挖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开发兼具地域特色、文化内涵与实用价值的创意文创产品,打造文创产品标杆,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高效转化

(二十四)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双向赋能

——推动文旅与工业融合发展。以八一钢铁文化工业旅游景区、盐湖景区等景区为支撑,统筹产业资源推动文旅产业与现代工业、体育探险、科技科普等多业态融合发展。

——推动文旅与教育融合发展。依托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乌鲁木齐市植物园、天山野生动物园等文化场馆及教育设施,打造文旅研学展示平台,开发优质研学课程体系,提升和创建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打造全疆研学旅游核心枢纽。

——推动文旅与体育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加快建设健身步道、体育公园,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深化体教融合,聚焦三大球等重点项目,健全后备人才梯队与竞赛体系,力争在国内外赛事中取得突破性成绩。丰富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申办、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提升乌鲁木齐马拉松品牌影响力,打造西部赛事名城。落实体育强国建设战略,重点发展冰雪运动,推动冰雪经济向规模化、高品质发展;积极发展马术竞技等传统体育活动,形成以野马古生态园、燕景神木源景区为主的马产业布局;积极培育户外运动,加快山地徒步道、骑行绿道、运动营地等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山地户外、沙漠探险、汽车摩托车越野等运动项目。

——推动文旅与农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休闲、田园观光、研学科普、农耕体验、民宿康养等文旅+农牧业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示范项目引领工程,培育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健全联农带农增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推动文旅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以健康休闲和养生养老为重点,以天山龙脊旅游度假区、天山大峡谷景区、乌鲁木齐县民宿群、大南山国际会客区等区域为核心,联动专业医疗服务平台、康养机构,发展生态疗养、森林康养、旅居养老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全疆康养旅游目的地。

——推动文旅与商贸会展业融合发展。依托乌鲁木齐一带一路国际枢纽地位,结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以乌鲁木齐文化中心、新疆国际会展中心、疆来城为载体,构建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国际旅游购物服务平台体系。以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际性商贸展会为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带动旅游购物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时尚经济”“免税经济,提升乌鲁木齐国际影响力

(二十五)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旅游设施双向融合。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向游客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文化服务;在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酒店等重点涉旅场所,嵌入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城市书房、文旅驿站等,完善旅游公共设施的文化展示功能。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嵌入旅游全流程。将非遗展示、文艺演出、全民阅读、艺术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融入景区游览、酒店住宿、餐饮消费、交通出行等旅游各环节,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游客文化体验感。

——推动文旅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公共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示范点;推动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品质提升;构建主客共享的现代文旅公共服务体系。

——丰富主客共享的夜间文旅公共供给。支撑西北休闲娱乐之都建设,鼓励公共文化场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推出夜间专题展览、沉浸式演出等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文旅园区、商业餐饮、书店影院、娱乐设施等延长营业时间,深化26小时城市漫步之旅”,拓展夜游、夜购、夜食、夜宿、夜演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文旅消费新场景,持续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

专栏8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程:支持九家湾新疆非遗文化(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开发项目,建设成为集文化保护及演绎、情景交流、娱乐体验与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目的地。

文旅产业园区提升工程:支持摩969文旅公园、红山印象、星耀2040数字文化创意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和田二街、疆来城提升改造。

文旅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推进建设红光山国际都市区、二道桥大巴扎文化魅力街区。

文创产品创意研发工程:持续打造“乌鲁木齐好物”品牌,挖掘文化元素,开发具有乌鲁木齐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创意产品。

第十一节夯实文化和旅游发展科技支撑

聚焦乌鲁木齐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求,以科技驱动、协同共享、创新突破为路径,加强前沿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文旅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一)筑牢智慧文旅数字底座

——完善智慧文旅数据支撑。统筹整合全市公共文化场馆、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S级滑雪场、星级饭店、高等级旅游民宿等核心涉旅场所经营数据,实现涉旅数据统一归集、互联互通,为智慧文旅全场景应用落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强化文旅大数据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功能,提升文旅行业监管、客流调控、应急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二十六)优化全链条文旅智慧服务

——优化“一机游乌鲁木齐”服务平台。集成门票预约、线路定制、多语种智能导览、游客评价反馈等核心功能,融入各区县特色文旅资源信息及服务,构建覆盖游前、游中、游后全流程的综合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全周期便捷服务。完善文旅消费支付体系,实现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4A级及以上景区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在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街区、机场、高铁站等涉外客流集中的重点文旅场所增设外币兑换点、提升外卡刷卡及POS机覆盖率,持续优化适老化、国际化移动支付服务,有效激发入境旅游、银发旅游消费潜力。提升适老化智慧服务水平,完善升级智慧旅游平台长者模式,优化语音导览、大字界面等适老化功能,提升老年游客智慧服务体验。

——推动科技与文旅深度融合,培育沉浸式文旅消费新场景。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R/VR等前沿技术在文旅领域的落地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文旅项目提质升级。支持重点景区布设全景交互式智慧导览终端,开发虚拟游览、演艺场景数字再现等沉浸式互动体验产品。持续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转型,试点高标准数字文化展览标杆项目,延伸文旅体验产业链条。

(二十七)深化文物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

——推进文物文化遗产数字化探索。依托高精度三维扫描、倾斜摄影及多光谱成像技术,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馆藏珍品进行全维度信息采集,构建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全要素谱系。运用人工智能与知识图谱技术,探索建立乌鲁木齐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全景图谱,夯实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数字底座。依托VR/AR、扩展现实(XR),打造“时空修复”等数字化体验项目,生动再现丝路古城的历史经纬和文化风貌。支持乌拉泊古城历史陈列馆等文博场馆开发数字孪生线上展厅与云端互动场景,让观众在人机交互中深度感知中华文化魅力。推动数字技术与研学教育、创意产业深度耦合,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确立西部地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的新标杆。

(二十八)推动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新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入分析游客偏好与消费行为,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文旅产品。突出文旅产品沉浸体验和社交属性,探索运用云上直播、全息影像、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新技术,与乌鲁木齐特色文博、文旅资源深度结合,布局数字藏品,推出“云展览”“云演绎”“云直播”等线上文旅体验项目。探索无人机、沉浸式体验等前沿技术与文旅产品融合发展,精心打造数字文创产品,提升传统特产及纪念品的文化娱乐价值。鼓励天山大峡谷景区、天山博格达世界自然遗产地旅游区(乌鲁木齐部分)、天山野生动物园等高品质景区,通过5G+无人机画面传输等技术,打造沉浸式生态体验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二十九)培育数字文旅消费新场景

——丰富数字文旅消费供给。推动文博场馆、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融合文化创意元素,打造沉浸式夜游、数字展览、全息演艺等消费体验空间。支持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等重点文博场馆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孵化引进热门影视IP,开发数字文创产品,与文物盲盒、景区门票、动漫游戏、主题研学等产品和服务联动,打造虚实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新场景。拓展线上消费新空间,完善中国—亚欧博览会、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的线上展览交易功能,联动开展促销、非遗购物节、文创集市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产品销售渠道。推出“科技+文物”“科技+文化”等艺术沉浸式体验活动。

(三十)健全文旅科技创新支撑体系

——构建“研发—转化—应用—产业化”全链条文旅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文旅领域核心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旅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数字文旅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的文旅科技企业梯队。加强文旅科技人才引育,建立文旅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既懂文旅产业、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围绕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推动建设、申报一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项目。

专栏9文旅发展科技支撑重点工程

智慧旅游平台升级工程:全面对接“新疆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实现4A级以上景区数据全面接入。

乌鲁木齐文化中心智慧文旅综合体优化工程:开发智慧导览与互动体验系统,建成文物数字化复原、互动艺术装置与数字资源库,实现馆藏资源数字化存档与云端展示。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试点全市重点文物、历史建筑、馆藏珍品全维度信息采集,打造乌拉泊古城历史陈列馆数字化沉浸式体验项目。

数字文旅消费场景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沉浸式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空间

第十二节提升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效能

落实自治区“强首府”战略,聚焦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加快构建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一)深化全市统筹机制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协同创新。健全市、区(县)两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规划衔接、交通互联、产业互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发展合力。健全完善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财政、交通、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构建市级统筹、区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现共抓大项目、共促大发展的目标。

(三十一)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持续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推进优化文旅领域限制性举措重点优化新型演出场所审批服务等事项,全面深度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巩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成果,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做好全市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星级饭店、游戏游艺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统一审批事项中标准和把握程度,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同心护旅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旅游团队包车安全管理,开展消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欺客甩客、“黑导”“黑社”“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失信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记录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从业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用体系,将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及时发布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文明旅游。

——加强投诉处置管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文旅市场扫黑除恶斗争,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级文旅部门24小时投诉服务热线等受理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闭环处置机制,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提升投诉处置效率和游客满意度。

(三十二)推动兵地深度嵌入融合发展

——完善兵地融合发展机制。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兵地融合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兵地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中重大问题,推动兵地文化旅游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协同制定实施。

——强化文旅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兵地文旅资源数据库,整合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六师、第十二师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各类旅游资源,实现区域文旅资源动态管理与共享。同时推动兵地景区间互联互通,为游客在兵地景区之间游览提供便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乌鲁木齐地区丝绸之路文化遗址、军垦文化遗址等兵地共有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

——深化兵地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兵地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同开发“文旅+农业”“文旅+工业”“文旅+体育”等融合项目。推动兵地合力共建旅游设施、联合开发精品旅游线路。

——加强兵地人才交流与合作。建立兵地文旅人才交流平台,加大人才交流力度。探索兵地共同制定文旅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加强对现有文旅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十三)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

——加强文旅标准化建设。系统梳理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新疆地方标准,推动乌鲁木齐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突出文旅服务质量核心要求,形成从标准立项、研制、发布、贯彻、评价到修订的标准化工作闭环。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创新实施“文旅体验官”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定期遴选发布服务质量典型案例,不断强化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意识,完善游客满意度评价体系。

——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行动,推出倡导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的公益广告,推动全市文旅场所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全方位引导游客文明出游意识。在景区公共场所组建旅游志愿者队伍、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岗位,强化文明意识、绿色理念,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文旅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导游、景区服务人员、酒店服务人员、民宿经营者等常态化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实施文旅安全能力提升计划,开展情景模拟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游客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参与文物保护、森林防火、安全旅游和志愿服务体验。

(三十四)推进绿色低碳文旅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绿色低碳发展贯穿文旅发展全过程推动文旅产业绿色转型,打造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在各重点景区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清洁能源设施,木栈道、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采用环保材料,实施高效照明改造。联合生态环保部门做好文旅领域环保检查、指导工作,在文旅活动全过程中渗透降碳、节能减排理念。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方式,鼓励游客低碳出行、文明旅游,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旅游新风尚。

专栏10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专项整治行动工程:开展“同心护旅”行动、“物价、厕所、甩团”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零负团费”等违法行为活动。

信用管理工程: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文化润疆”领导小组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大统筹、大协调、大联动推进机制,统筹抓好规划制定、基础投入、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工作,凝聚各方面力量,构建“大文旅”工作格局。突出旅游目的地建设保障,聚焦制约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问题,建立“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多规合一”,增强规划的统一性、权威性和长效性,重点推进大南山区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突出跨行业协同,强化涉及财政、交通、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职责的协同机制,统筹文旅资源的规划、开发和管理,有效推进重大项目与工程建设。突出实操性,优化重大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项目清单,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反馈、调整,确保项目高效高质完成。

第二节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宏观政策协调统筹与方向引领,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层面文旅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情况,完善文化、旅游、文物、非遗等领域的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确保重大工程项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加强政策动态更新与衔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同步梳理现行政策文件的最新调整情况,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本地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统一的政策保障。推进多项扶持政策实施,推进文旅市场开放合作政策、文旅品牌创建激励政策、科技创新应用政策、文旅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文商体旅融合项目扶持政策、文旅资源保护开发支持政策的创新和落地实施。研究制定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规划

第三节建强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文物、非遗、文化产业、旅游管理等各类人才发展,培育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水平文旅人才队伍。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鼓励内重点高校优化调整文化和旅游相关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用好急需紧缺和拔尖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制度,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设文化和旅游智库,加大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专家遴选与管理机制,提升决策咨询水平。加强乡村旅游、智慧旅游、市场营销、创意策划、经营管理、新业态等领域的专业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建立乌鲁木齐“文化名家库”,搭建“引智援乡”平台,培养壮大文化人才队伍特别是青年领军人才队伍。

第四节完善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支持文化和旅游开发建设的资金政策,整合财政资金优先向资源开发品质高、条件成熟、市场潜力大的重大文旅项目倾斜。杜绝专项资金他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合理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符合乌鲁木齐发展导向的文化和旅游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加强招商引资,以旅游酒店、景区、滑雪场、特色街区、低空旅游、沙漠旅游等新型业态和高端旅游项目为主要方向。

保障文旅用地需求。有效保障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做好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规划和储备保障,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鼓励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设施建设,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用地监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旅游发展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自然公园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

第五节守牢安全底线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统筹做好文旅领域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文旅行业安全稳定有序。严格执行内容前置审查与审读制度,加强对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网络文化产品等内容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压实涉文旅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调研帮扶工作,提升安全监管精细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行业重点旅游业态、新兴业态、高风险业态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加大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统一监管力度,强化文物安全监管机制。

第六节强化实施调整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建立规划评估和调整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和乌鲁木齐文旅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实施工作,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遵循系统全面、重点突出、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各项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重点监测评估主要目标指标、重大任务进展情况,全面准确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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