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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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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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布《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保护四大核心领域,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为全市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对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目录,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精准。2025年,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6条,内容涵盖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解读、机构职能、预决算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动态、文旅活动部署等重点领域。政务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力,全年乐活乌鲁木齐图文平台累计发文3225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310开展云演出、云直播、云展览等多线上文旅活动43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形式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提升公众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法定时限、规范答复”要求,完善“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业务室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调整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专栏栏目设置,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深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平台运营维护,聚焦公众需求发布文旅攻略、活动预告、文物保护知识、政策解读等内容,提升平台互动性和服务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问题整改。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公开工作闭环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笼统,结合文旅文物行业实际的案例化、通俗化解读不足,公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政策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质增效,聚焦文旅产业发展、文物保护利用、公共服务优化等重点领域,增加政策解读的案例分析和实操指引,采用政策原文+图文解读+问答互动模式,提升解读质量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安排专人参加市政务办组织的培训2,邀请本单位法律顾问围绕《条例》解读、解答问题3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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