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5/14
11:34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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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现对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8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请相关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其被注销的证件交回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驻益民大厦综合服务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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