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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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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18〕120号)。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深化机构改革,部分市属相关部门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施行,与生态环境法典原则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依法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经我局认真研究,现拟废止该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1月2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991-3091051、3091052

邮箱:360459513@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