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22
12:12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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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18〕120号)。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深化机构改革,部分市属相关部门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施行,与生态环境法典原则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依法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经我局认真研究,现拟废止该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1月2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991-3091051、309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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