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8
17:21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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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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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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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新润丰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碱泉子村 |
乌鲁木齐新润丰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慧源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90万元(含环保投资67.5万元),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碱泉子村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39′49.885″,北纬44°5′33.132″。本次扩建1栋育肥舍1260平方米,堆粪场2000平方米,黑膜池4座,总容积44730立方米,危废贮存库10平方米。新增年出栏35600头生猪、年存栏11867头生猪。扩建后全厂存栏量16667头生猪,出栏量50000头生猪。冬季采用电采暖。育肥舍粪便经漏缝地板+虹吸管粪污储存池收集后,先采用机械(人工辅助)清除育肥舍粪便,再用水冲洗,粪尿及冲洗水排放至粪污储存池厌氧发酵10天后再排入集污池内厌氧发酵10天,经固液分离后分别进入堆粪场和黑膜池处理。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回填、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处置。 (四)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系统,排入黑膜池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采取喷洒除臭剂、黑膜池池体密闭及育肥舍内采用通风换气装置,保持通风等措施,确保育肥舍、堆粪场、黑膜池及粪污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黑膜池产生的沼气使用储罐收集后,用于厂区食堂燃气灶燃料。 (六)运营期生活污水、育肥舍粪污、冲洗废水均收集至集污池经固液分离后,液体通过地下管网排入黑膜池厌氧降解后,夏季作为液体有机肥还田,冬季储存于黑膜池中。湿帘风机降温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七)做好运营期各项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猪场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固形物通过粪车清运至堆粪场堆肥处理后与黑膜池污泥在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及《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相关要求后均作为有机肥还田;病死猪尸体交由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及时转运,无法当日转运的暂存于冰柜;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后直接带走处理,不储存;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八)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育肥舍、黑膜池、堆粪场、危废贮存库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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