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09
18:1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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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305-00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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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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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82423号 |
袁洪香、李荫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4002GB00061F00270147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园南路282号鸿和苑1栋住宅楼2单元120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26)新0105执34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5日
经办人: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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