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2
17:4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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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128-00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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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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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39421号 |
新疆宏锦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9016007GB00024F00030063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丰南路1606号香榭丽都小区3#楼1单元2801室 |
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2026)新0109执23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8日
经办人:裴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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