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2
17:3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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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 WLMQ-260130-05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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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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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03279号 |
崔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09001GB00016F00030017 |
天山区前进路23号45幢2单元1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2执8078号之一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30日
经办人:张舒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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