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2
17:3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129-065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2303412号 乌市国用(2012)第00002300号 |
万志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2001000GB00056F00010124 650102001000GB00056W00000000 |
天山区光明路123号28栋5层1单元501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2执3719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2执3719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9日
经办人:苏晓霞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