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10
18:5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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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张梅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益民大厦B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779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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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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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同裕巷101号 |
650102023000GB00305 |
宗地面积:141.14㎡、建筑面积:178㎡ |
住宅 |
北至:木开热木·买买提明、阿迪力江·吐尔干; 南至:马红梅; 东至:巷道; 西至:帕太姆·加帕尔; |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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