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04
13:5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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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801-04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1140155号 |
钱亚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023002GB00089F00840083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728号住宅楼(马德里春天)43号楼2单元1401室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1045号的裁定与协执内容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
经办人: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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