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04
13:4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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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31-059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4326469号 |
郭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08011GB00020F00130003 |
天山区中山路18号2栋1单元081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01执恢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新01执恢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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