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04
13:4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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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30-06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07336233号 |
新疆电力建设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2020000GB00112F00010010 |
天山区三屯碑路北巷154号21栋2层4单元202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2执恢158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2执恢158号之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0日
经办人:苏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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