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26
18:5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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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为清理我市登记权限内过期的采矿许可证数据,拟注销24个过期采矿许可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1号
联系电话:0991-8861703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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