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4年11月15日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乌将线增二线扩能改造项目米泉牵引站电力廊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土地复垦任务已完成,并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991-8862701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