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03
18:23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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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乌鲁木齐市委会:
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9号提案《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议》收悉。感谢民进乌鲁木齐市委会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组织部、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职称评审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2024年我市开展首次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对申报参加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进一步助力首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成长,此次评审全市共受理申报材料3219份,通过1745人。今年我市开展民营企业专项初定(授予)职称工作,为申报参加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材料受理、进度查询等一站式服务,组织专人赴经开区(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等区县开展专题政策宣讲,提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参与度,今年民营企业专项初定(授予)职称工作累计受理1319人,通过529人。二是简化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不断提升职称评审服务质量。我市自2015年起组织开展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在全疆率先实现职称申报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内容,减少证明事项,提高评审效率。邀请包括兵团在内的行业专家参与评审工作,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安排专人对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人员开展职称政策业务指导,有效解决各申报单位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动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扩大人才引进范围
一是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对认定的人才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发放“红山英才卡”,凭卡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服务、交通出行、职称认定、金融贷款、文化旅游、休闲生活等22项相关政务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保障。二是研究制定《外国人来乌鲁木齐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外国人来乌工作实现“一窗通办”“不见面”审批模式,简化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材料要求。在办理工作、居留许可时间上,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缩减2/3以上时间。放宽外国人才的引进、认定等条件,为其积极提供医疗、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生活服务保障。三是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需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在不改变引进人才的户籍、档案、社保、人事等关系的情况下,吸引疆外、国内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技术攻关、挂职兼职等方式,助力破解我市产业高端人才匮乏、领军人才稀少的发展窘境。四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在人才招引、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
三、强化激励保障机制
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引进人才群体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放宽准入标准,简化申请流程。一是引进人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户籍、收入线门槛,租金标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截至目前,共计2111户引进人才家庭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二是引进人才群体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设户籍、收入限制,家庭成员均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性住房即可申请。截至目前,共计641户引进人才家庭获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聚焦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需求,做好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预测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2025年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24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744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00套)。四是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优化全流程服务机制,对需要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来乌就业人才群体,放宽准入标准,简化申请流程。依托“安居广厦”小程序实现“指尖办”,“线下兜底”社区窗口提供政策解读与线下受理服务。精准对接人才住房需求,切实解决住房难题,助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五是利用新闻媒体、社区等宣传阵地,通过接受行风热线采访、发放宣传手册、信息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住博会等宣传阵地,安排专人宣讲住房保障惠民政策,为首府城市拴心留人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四、加强培训与再教育
一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全力支持就业优先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5年全市安排就业补助预算资金3.71亿元,聚焦重点领域和急需紧需的职业工种,促进工业强市与劳动者就业融合发展,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引导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二是实施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建设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培养更多符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2024年支持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获得项目建设经费700万元;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获得项目建设经费200万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获得项目建设经费30万元;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获得项目建设经费10万元;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民营企业成功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每家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成功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建设项目,获得基础培养经费85万元。三是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按照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加强校企合作,组织技能岗位员工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5000元/人·年,高级工及以上6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2024年我市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1868人,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06人,不断满足民营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四是做好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关系,鼓励企业积极参加高级研修项目,提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推荐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助力‘新疆工匠’英才培育和创新职业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探索”等自治区高级研修项目23期,进一步提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业务水平。
五、搭建人才交流平台
依托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常态化“访企入户”和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广泛归集岗位,引导用人单位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人社服务平台、人社微信公众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平台发布招聘用工信息,帮助企业通过社区微信群、求职者群等途径广泛发布招聘信息,不断拓宽招聘用工信息覆盖面,帮助企业招聘人才。同时,根据求职者就业需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用工企业在街道、社区、商圈、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举办“小、精、专”专场招聘活动。
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一)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一是对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缩短线上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间,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二是对希望保留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的,为其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三是在各区(县)医保经办部门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提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四是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业务咨询服务。在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街道社区服务大厅、医疗保障7918518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满足对医保政策及医保个人信息的咨询需求,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
(二)社会保险方面。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精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全年,降低失业保险费9.6亿元,惠及企业9.13万家。二是面向企业做好宣传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向企业和职工宣传社保惠民利企政策;畅通服务渠道,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职称评定方面。为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对引进到我市企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我市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成效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满足相应条件的可授予正高、副高、中级职称。
(四)高层次人才服务方面。制定《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会同市、区(县)两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重点业务部门共200人,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送政策咨询、引紧缺人才、解难题诉求,推动人才政策第一时间落实、人才诉求第一时间响应、人才困难第一时间解决。
七、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是为入驻我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先缴后补的原则落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房租补贴政策,创业者房屋享受补贴的面积不超过 30㎡,按照每平米每天不超过 1元的标准给予房租(含水电费)补贴,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4个月,由初创企业入驻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季度收集申请材料,初审后报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二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惠民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4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简化办事流程,缩短经办周期。申请人可直接向贷款担保公司申报,为我市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为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2025年我市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职”引未来系列活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高校毕业生职场体验周和求职能力实训学员培训班活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刘朕豪 联系电话:4656129、1889919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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