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2

15:46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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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多多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告天劳人仲字〔2025〕第556号

新疆多多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洽淮新疆多多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支付工资争议案件,因你单位经营地址从原登记注册地址搬迁,本委采取电话联系、邮寄、直接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劳人仲字〔2025〕第556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3910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二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跃进街731号天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楼)开庭审理天劳人仲字〔2025〕第556号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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