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5/30
12:00
来源: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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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发展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通过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鼓励先进的国有企业,鞭策后进的国有企业,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3〕45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制定《乌鲁木齐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适用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草案编制、收益收取、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监督检查以及其他预算管理活动。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适用范围以及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预算收支范围”主要明确了国资预算收入、支出的范围。
第三章:“预算编制”明确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编制程序。
第四章:“预算执行”主要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
第五章:“决算编制”明确了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在决算过程中的工作要求。
第六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相关要求,依法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机关和执行时间。
主要凸显了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一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乌鲁木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本级国资预算”)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纳入本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为市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即一级企业,简称”市级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企业、监狱劳教企业暂不纳入本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国有独资的社会服务业及市政公用企业暂时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是厘清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职责。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市级企业要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市本级国资预算收入包括市级企业应交利润,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和其他收入。市本级国资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划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其他支出。
四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要求和流程。明确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的编制要求和工作流程,厘清各相关部门(单位)、市级企业在编制预决算工作当中的职责。
五是严肃预算执行。对隐瞒、应交未交、拖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市本级国资预算支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市本级国资预算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
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对进一步维护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合法权益、实现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监管职能及强化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完善预算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企业科 0991-2816482
政策文件: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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