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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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的综合报告

关于乌鲁木齐市2020年度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610日在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82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以2020年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为基础,全面梳理乌鲁木齐市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主要反映市、区(县)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社会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总体资源。此次编制工作对分散在市、区(县)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报表进行汇总。截至20201231日(下同),乌鲁木齐市政府拥有国有资产总额8,566.91亿元,较上年增长7.24%;负债总额5,490.51亿元,较上年增长7.80%;净资产3,076.40亿元,较上年增长6.25%。(详见附件1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全市〔含区(县)〕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五级企业共计388户,其中:隶属市国资委监管218户,市属职能部门管理7户,各区(县)监管163户。资产总额5,337.02亿元,负债3,469.36亿元,净资产1,867.66亿元,资产负债率65.0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08%。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0.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55亿元,实际上缴税费16.90亿元,实现劳动生产总值72.36亿元。全年平均从业44,572人。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市国有资产投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企业20户,其中:银行类金融企业4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金融企业8户、担保类金融企业8户。资产总额1,746.83亿元、负债总额1,570.02亿元、所有者权益176.81亿元,其中:市本级资产总额1,718.40亿元、负债1,562.42亿元,所有者权益155.98亿元;区(县)资产总额28.43亿元、负债7.60亿元,所有者权益20.83亿元。

1.银行类金融企业。资产1,719.61亿元、负债1,564.43亿元、所有者权益155.19亿元、实收资本42.95亿元。其中:国家资本0.02亿元、国有法人资本29.32亿元,国有资本占比68.31%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金融企业。资产3.34亿元、负债0.17亿元、所有者权益3.17亿元、实收资本2.93亿元。其中:国家资本0.43亿元、国有法人资本2.50亿元,国有资本占比100%

3.担保类金融企业。资产23.88亿元、负债5.43亿元、所有者权益18.45亿元、实收资本12.50亿元。其中:国家资本0.02亿元、国有法人资本12.48亿元,国有资本占比100%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83.80亿元、负债总额452.22亿元、净资产1,031.58亿元。

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5.99亿元、负债总额 64.78亿元、净资产351.20亿元。其中:市级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76.72亿元,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9.27亿元。

2.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67.81亿元,负债总额387.44亿元,净资产680.38亿元。其中:区(县)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43.67亿元,区(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24.1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水资源。经初步统计,全市供水量(包含兵团第十二师供水量,不包括再生水利用量)9.2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75亿立方米,地下水3.53亿立方米。

2.森林资源。林地面积28.54万公顷,其中:林地4.63万公顷、疏林地0.19万公顷,灌木林地3.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5.69%,较十二五末增加0.55%

3.草原资源。草场面积144.27万公顷,其中:行政区内草原面积100.79万公顷,跨区使用草原面积32.91万公顷,直属管理三个外地州牧场草原面积18万公顷。近年来,征占用草场面积7.43万公顷。

4.土地资源。依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统计,全市土地调查面积(含兵团)为137.83万公顷,其中:耕地7.38万公顷、园地0.43万公顷、林地7.92万公顷、草地76.4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57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0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75万公顷、其他土地33.14万公顷。

5.储备用地。全市共计完成收储土地面积0.14万公顷,其中:市本级完成土地收储0.0113万公顷;各区(县)完成土地收储0.13万公顷。于2020年第三季度启动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

6.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发现有一定资源量的共33种矿(含伴生矿),已开发利用17 个矿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一是推进实业兴市战略,持续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大力支持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主导设立新疆亚心国际产业园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推动凯沃国际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构建国际化、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经济体系。是实施整合重组,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加大跨区域整合力度,高效完成部分集团公司层面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完成域内乌拉泊牧场、南山牧场、窝尔图牧场的公司制改制工商变更工作。域外额敏牧场、和静牧场、乌昌牧场公司制改制工商变更资料已齐备,待土地确权完毕后即可实施。是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乌房集团、城投公司以及列入混改试点商业竞争类二级企业的改革工作。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充分释放国有资本活力,按规定程序处置完毕2020年确定的乌鲁木齐市公交巴士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豪斯泰克钢结构有限公司、吉林凯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德惠市皓塬陶粒页若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惠民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交供热有限公司等6僵尸企业五是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突出功能企业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实施差异化考核。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梳理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人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优化资本布局,加强资产管理。国有金融企业结合国家政策和城市发展布局,发挥产业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扶持培育新兴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招商引资重点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软件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强化风险意识,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推进网贷行业全面退出,做好“7+4”类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主体架构,持续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构建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等六方面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风险防控体系。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健全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厘清财政部门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职责权限,简化市直单位车辆处置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保障。深入研究涉改单位和转企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的资产划转处置工作,推动行政单位下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资产处置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审批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对外出租、投资等行为。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将行政事业资产出租、处置等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资产出租、处置公开化和透明化。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资产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加强对新增资产登记入账、报废资产处置核销、存量资产盘点清查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防止资产的出口管理与入口管理脱节,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注重综合施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污染排放许可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生态环境准入机制、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机制、生态环境考核评价机制等生态保护制度,严禁三高进首府。二是持续加强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制度体系,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三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蓝天行动全面推进控煤、控污、控尘、控车四控措施和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攻坚,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净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持续开展环境监察稽查,保障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五是强化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深入研究和分析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总量、结果、分布和时序,科学编制当年、近三年和远期的土地收储整理供应滚动计划,分批、有步骤开展收储和供应工作,保障城市发展用地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需优化。国有企业多分布在公益性领域和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占比较低。企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新兴产业建设期和培育期较长,创新动力不足。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亟需提升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造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互脱节。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对资产管理未实行专人专责,造成资产日常管理与监督不到位。

(三)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价值认定进展缓慢。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定义和内涵、填报口径、技术路线尚不明确,无法对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进行价值认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创新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引导国有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支持监管企业在先进装配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安保、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现代服务业、智慧城市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特色旅游产业、金融业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和投资布局。二是培育竞争新优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升资产质量和国有资本回报率,提升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开展股权合作。通过股权融资、债转股等方式,减少企业贷款规模和对债务融资的依赖。优化企业负债期限结构,增加企业权益资本,提高企业财务稳健性,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规范出资人履行职责义务。银行类金融机构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主体架构,持续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各类型风险的管控机制,构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六个方面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一是有效整合资产配置。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对超标准配置或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二是加快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计量方法与核算体系,实现数据信息全口径、全覆盖。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四)逐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以完善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全面启动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科学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启动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1:政府资产总体分布及分类占比情况表

附件1

 

政府资产总体分布及分类占比情况表

单位:亿元

类别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2019

2020

增长率(%

2019

2020

增长率(%

2019

2020

增长率(%

一、国有企业资产

4946.74

5337.02

7.89%

3129.20

3469.36

10.87%

1817.54

1867.66

2.76%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617.68

1746.09

7.93%

1445.39

1568.93

8.54%

172.29

177.16

2.82%

三、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1423.91

1483.80

4.21%

518.42

452.22

-12.77%

905.49

1031.58

13.93%

合计

7988.33

8566.91

7.24%

5093.01

5490.51

7.80%

2895.32

3076.4

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