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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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我局对201812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此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

一、对主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三、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规范性文件,自20191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9年)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主办机关 配合机关 文件标题及文号 处理建议
1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资管〔201333号)
继续实施
2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资管〔201334号)
继续实施
3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乌财资管〔2007〕21号)
继续实施
4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乌财企〔2014〕35号)
继续实施
5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乌财企〔2015〕57号)
继续实施
6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企〔2015〕58号)
继续实施
7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
(乌财企〔2015〕59号)
继续实施
8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乌鲁木齐市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乌财企〔201345)
继续实施
9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货币化发放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乌财行〔201261号)
继续实施
10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办〔2014〕31号)
继续实施
11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市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农〔2017〕59号)
继续实施


附件2: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二)

(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主办机关 配合机关 文件标题及文号 清理结果
1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企〔
20121号)
废止
2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经信委 《乌鲁木齐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乌财企〔2014〕93号)
废止
3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乌鲁木齐市实施“引进来、走出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企〔2016〕85号)
废止
4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乌财购〔
201110号)
废止
5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市本级协议供货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购〔2011〕16号)
废止
6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教〔2017〕117号)
废止
7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乌财社〔2017〕85号)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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