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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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乌鲁木齐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下放权力,推进审批改革。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零保留。对下放区县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制定了操作纲要、考核标准等配套措施,加强审批规范管理,确保区县财政部门接得住、干得了、管得好。

(二)列明清单,推动规范用权。全面梳理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在收费清单管理上,加强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布更新的《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同时加强对区县财政部门公布收费清单的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完善体制,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一是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征收,切实打破固有重收入、轻支出的倾向,推动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四)创新管理,提供财力坚强保障。我局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又要将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施乌鲁木齐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重新制订了《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汇编清理等管理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对外公布等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财政部门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

(二)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制度形式将依法决策要求规范起来,确保议事决策依法合规。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依法行政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行政执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一)制定《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各处室(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职责,全年开展公共法、专业法宣讲教育15场,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财政法治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按照《乌鲁木齐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抽查事项清单、开展财政检查工作。财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谁抽查、谁公示原则,随机确定8家检查单位,依法对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等17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成立内控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定执行考评办法(试行)》。全局各个处室(单位)全部建立内部控制工作规程,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追责,不断加强财政业务规范运行。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信息、PPP项目等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财政业务规范运行。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定市财政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对本年度行政应诉案件,认真收集应诉材料,组织本局相关处室研究应诉答辩材料,严格在规定时间向法院递交应诉资料,庭审阶段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参加现场听证,进一步促进我局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案件查办流程,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示清单》规定,对群众的信访投诉请求时行实体受理,办理和答复工作,实现分类处理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全局干部法宣在线学习、领导干部领学、公务员网络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各项专业培训,加大对财政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达到财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全年参加法制办组织开展的网络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通过的人员比率达到85%以上。各支部创新学习模式,组建微信学习群,通过微课堂宣传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网络专题答题活动4次,督促干部每月参加法律法规微考堂答题,提高了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全员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执行不经培训考核不得申领和更新执法证的规定,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专业知识的更新,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稳步推进。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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