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5/20
18:18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司律发〔2026〕(01)8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张燕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司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张燕担任所在单位公司律师。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 5月15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打印本文】【关闭】
区县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其他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