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鉴许决〔2026〕(01)13号
新疆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关于执业延续登记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法定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延续新疆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085361891C)有效期2026年5月31日至2031年5月30日。
请你机构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相关证件、资料至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