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06
22:37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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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信访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来访地址
1. 信访接待大厅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9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
2. 接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来信地址
1. 邮寄收件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9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信访部门(收)。
2. 邮政编码:830000。
3. 邮寄须知:来信请写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诉求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举报电话
1. 信访诉求咨询热线:0991-4675753。
2.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专线:12389、0991-4918707。受理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违规执法、滥用职权、作风纪律等问题。
以上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
1. 提倡实名举报,如实提供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
2. 所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并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
3. 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4.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若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5. 多人反映诉求的,请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
我们将严格依照《信访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认真受理每项合理诉求,切实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并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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