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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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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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力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5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21交流研讨63人次,全局系统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更加深入。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学法,研究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完成60学时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培训10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能力。

2. 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并提交年度书面述法报告

3.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透明。修订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2025年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40次,议题309,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1次,议题80个,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依法决策。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法治化水平

1.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推动行政权力下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积极与自治区科技厅开展对接,做好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4自治区下放事项的承接准备工作。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明确事项的依据、实施范围等,在网站做好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2.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政策制定的刚性门槛,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各区(县)相关部门、有代表性的企业意见征求,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并对意见的反馈、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2025年,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宣传,组织全局系统干部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通过张贴海报、发布公众号宣传信息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型企业对公平竞争、民营经济发展等保障制度的知晓率。制定《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等3政策性文件,均完成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均在网站进行公示,并全部逐一完善政策解读,接受社会监督。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为局系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结合本部门法治建设特点,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法律顾问,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起草咨询、论证提供法律服务。2025年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文件制定提供法律11参与3协议、合同的修改、审查。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法水平

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决定。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等信息,我单位权责清单中有行政处罚1项,即对违法科技成果管理规定的处罚,已将执法清单在网站公示公开,我局行政处罚基准、范围、种类、幅度,严格参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常态化培训,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每年60学时以上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目前,我单位持执法证人员4人,已提交资料、拟新增执法人员1人。在履行执法工作中,我局严格执法程序,执证上岗,截至目前未发现无证上岗问题。

3. 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乌鲁木齐市科技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科技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工作小组,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审核等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对照整治重点,对科技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组织科技型企业开展培训,加大对扫码入企工作的宣传。

(四)压实普法责任,提升科技普法实效

1. 加强科技普法宣传。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将普法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同科技项目申报培训宣传相结合,联合区(县)科技部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系列宣讲工作。

2. 提升科技法律法规知晓率。依托“科普活动月”“科普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面向市民、农牧民、企业及科研院所等不同群体,差异化开展科技法律知识及科普宣传,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有效提升普法工作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

3. 营造科技学法用法氛围。结合科技管理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对点辅导”相结合的模式,面向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和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研发费用归集政策等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开展8期培训活动,培训企业800余家,面向我市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开展研发归集一对一辅导,累计辅导企业385家,深化企业对研发费用归集等关键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守法用法能力。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学法深度和实践结合度不足。执法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仍需加强,对公平竞争等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管理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学法与用法脱节现象。应注重加强典型涉法案例剖析学习,从实践中出考题,倒逼主动运用法治工具解决工作难题,推动法治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应用”转变。

(二)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多数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重生产经营、轻创新,对科技进步法和成果转化法的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层级科技部门仍需进一步加强创新“法律法规”深入辅导。

(三)制度执行的刚性与监督闭环有待强化。在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中,政策执行与监督问责的衔接不够紧密,对制度落实效果的跟踪评估和动态优化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工作仍存在“重程序履行、轻实质实效”的情况,需进一步推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确保各项法治制度在科技管理末端得到执行,形成有效管理闭环。

2026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建设,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引领,优化科技治理职能。全面贯彻科技领域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着力提升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全决策机制,提升政策制定质量。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制定程序,推动政策文件制定修订工作,加快构建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时开展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工作。

(四)聚焦能力建设,推进法治化创新环境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宣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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