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10
10:0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区县科技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乌党办发〔2026〕4号)文件精神,高水平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备案认定管理办法》(乌科发〔2022〕45 号),开展2026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备案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概念
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是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链创新服务能力、推动产业聚集创新发展为主要任务,集研究开发、创意设计、中试服务、成果推广、创业孵化、展览展示、检验检测、标准咨询、人才引进等创新资源要素于一体的新型载体,是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创新服务的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二、认定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认定条件
申报建设综合体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综合体依托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市级重点园区建设。综合体服务的产业规模较大、集聚度较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向,产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市场竞争力。
2.所在市级重点园区可为综合体提供创新要素相对集聚的物理空间,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
3.重点园区应引进或依托重点园区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并设立独立法人单位负责申报和运营综合体。运营机构在产业公共创新和服务方面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具备市场化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4.重点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若干家创投机构及检验检测、标准信息、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综合体能为企业提供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科技金融、人才培训、技术市场为一体的全流程创新综合服务。
5.园区所在区县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应为综合体提供稳定的前期运行服务经费保障。
(二)申报程序
1.初审。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2.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综合体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
3.认定。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综合体认定意见。认定结论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设立的综合体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并命名为“乌鲁木齐市XXX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有效期为3年。
三、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2026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申报书》(见附件);
(二)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6日
五、其它事项
(一)材料报送。申报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2份)加盖公章,送区(县)科技局推荐审核,区(县)科技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洁 0991-4665589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88号党员服务中心3楼
电子邮箱:wlmqkjxx@126.com
附件:《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申报书》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