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5/26

16:20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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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宣传内容

宣传对象

方式方法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备注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3.《节能监察办法》

4.《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5.《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6.《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7.《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8.《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

各区(县)发改委;各用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节能培训会(班);发放节能监察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手册。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全社会节能监察中心

王静

 

2

宣传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各相关单位

通过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改委模块)、向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下发政策文件等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知晓率、覆盖率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产价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科

王蔚

高洋

姚勇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政发[2017]106号)外商投资下放权限,《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由地(州、市)备案管理。

外资项目投资主体

定向向投资主体宣传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经济贸易科

王小泉

 

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已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突出宣传《条例》中“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规定,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群众

专题培训、专家宣讲、悬挂宣传标语、电梯广告、LED屏幕播放等方式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经贸科

王小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新发改环资〔2017〕30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各区(县)发改委、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工业企业

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宣传;发放节能宣传手册张贴节能宣传海报LED屏幕滚动播放等。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科

王晓辉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各区(县)发改委、各管道企业

组织培训、现场宣传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交通能源科

刘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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