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02
16:25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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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办:
你办《关于2017年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乌热行办发〔2019〕43号)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均收悉。根据《关于2017年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函〔2018〕350号)内容(项目编码为2017-650102-44-01-01836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范围:项目为2017年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工程所涵盖的供热范围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和近郊区域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燃煤供热设施;新建或改建燃气锅炉房,集中电锅炉房,分散户用电锅炉,热力站、一级热力管网、二级热力管网。
建设规模:新建、改建或改扩建燃气锅炉房5座,总吨位约为20.8蒸吨(14.6MW);新建、改建或改扩建集中式电锅炉房1座,热功率为4.0MW;分散式电供热设施(户用电锅炉和电供热设施)26处,热功率为5.194MW;新建一级管网2.75km(里程);新建二级管网30.7km(里程);新建或改扩建热力站5座。
主要改造方式包括:
(一)并网:并入现有集中热网;
(二)“煤改气”:新建或原址改(扩)建燃气锅炉房(部分项目含配套的热力站、供热管网等);
(三)“煤改电”:新建或原址改建电锅炉房(部分项目含配套的热力站、供热管网等)或分散式电供暖。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14946.23万元。其中:工程项目费用12603.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31.03万元,预备费711.73万元。
请项目法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不准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建设内容,若擅自变更批复内容,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7年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概算表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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