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27
13:27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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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
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乌鲁木齐县发改委: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县发改基〔2019〕1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019-650121-44-02-020762。经研究,现就核准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并网发电,经研究同意实施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县托里乡。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汇集站,汇集站内8回35千伏集电站线路统一升压后,以2回11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新风盐湖西220千伏汇集站,新建2回送出线路按同塔双回架设,每回长约6km。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96.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83号);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关于对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乌发改函〔2014〕416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乌自然资函〔2019〕98号);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乌环评函〔2017〕95号);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分公司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的规划意见》(乌城规函〔2017〕342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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